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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中国·柳林政府门户网 中共柳林县委 柳林县人大 柳林县政府 柳林县政协 邮箱账号: 密码: 全文检索 县教体局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教体局>> 规范性文件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LL09004--0204--2014--0002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文  号 柳教体发〔2013〕55号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柳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要求,从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所学校,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提出2013年度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一、小学招生  各乡镇中心校要以《义务教育档案》为基本依据,摸清新学年应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底子,并安排各小学在8月10日前将确定的新生名单报回中心校,并通知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办理新生入学注册的手续,其手续与目前全国中小学建立电子学籍的要求相同,以便于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能够顺利录入系统。城区小学要重新按居住地域划分服务区,以做到学校间生源均衡。在此基础上建立服务区学龄前儿童档案。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一样,要在8月10日左右开始进行学籍注册的核实工作,保证在8月20日前能够顺利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二、初中招生  全县中小学的在校学生信息将很快录入系统,这为新学年的初中招生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各初中学校需做好下列三项工作。  一是在新学籍系统启动以后,将本学年末本服务区六年级的学生信息整体录入到新学年的初一年级,即为本校初一年级学生的学籍备案。  二是安排服务区新生在规定时间到校注册,并进行学籍认定。  三是做好保学额工作。学籍备案不是招生工作的全部,保证服务区的学生不流失是更重要的工作。各中学应认真安排部署,争取初一学生在新的形势下能够比往年巩固的更好。  城区初中更要做好保学额的工作,县教体局将把城区应服务的对象均衡分配到各校,各校在接到名单后要立即组织新生进行入学注册。县教体局在新学年对城区初中的第一项考核就是初一学生的巩固情况。三、高中招生  高中招生严格执行省市有关规定。县严管招生行为、班容量和编班。不管正取生还是收费生,学校必须严格按自愿依分数排序录取,录取结果报县教体局并向社会公开。班容量严格控制50人,学校不得私自扩招。各学校  要坚决废除多层次编班的做法,要在学校层面充分体现教育的公平性。四、均衡分班,严格控制班容量  均衡编班和班容量控制是各级教育行政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重要内容,任何学校均不得违规招收学生或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目办重点班、特色班、实验班等,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检查乱招生的依据,不允许任何学校再产生无学籍的学生。非服务区内的借读生不得超过10%,且要办理相关手续。城区学校的分班实行电脑随机划分。按省教育厅的要求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行专门的仪式,阳光操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城区初中学校的招生规模均严格控在10个班以内,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全县中小学新招班的班容量严格控制在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人数以内。  五、民办学校招生要向县教体局报送方案,并按县教体局审批后的方案执行,不得组织入学考试,不得通过其它途径按成绩录取,不得自行扩大招生规模,更不得自行提前录取。进入民办学校的学生必须办理借读手续,并在县教体局备案。  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从招生开始,希望各中心校及县直中小学和民办学校认真执行有关规定,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 报:市教育体育局 主送: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中小学、各民办学校 抄送:县委王部长、本局各领导、股室,留存 柳林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印发共印60份 法律责任 | 隐私保护 | 网站地图 | 浏览建议 | 版权声明 | 网站背景 | 交通指引 | 联系方法 主办:中共柳林县委 柳林县人民政府 协办:柳林县信息网络中心制作维护 Copyright ? 2007 WWW.LIULI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 晋ICP备10003896号 邮箱:LLZFW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