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BianBan.Net首页

BianBan.Net完美定义智能分班软件标杆

关于编班的搜索

修正「国民中学学生编班实施要点」[失效]-法律法规-法律教育网 正保教育|司考网校|法律顾问|法律实务|法律英语|法律硕士|政法干警|法律咨询|司考论坛| 法规库 | 邮 箱 司考资料|网校名师|法学园地|司考真题|司考心得|司考政策|司考动态|司考指南|法律自考| 学习卡 | 首 页 您的位置:法律教育网 > 法律法规查询 > 其他类 > 港澳台法规 > 台湾法规 > 社会公共事务 正文 修正「国民中学学生编班实施要点」[失效] 2004-7-20 0:0 来源:法律教育网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文  号:台国字第0930088278号发布日期:2004-7-20执行日期:2004-7-20失效日期:2005-4-20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七月二十日教育部台国字第0930088278号令修正发布全文11点 一、为有效实施正常化教学,发挥国民教育功能,特订定本要点。 本要点适用于公、私立国民中学。 二、国民中学各年级一律实施常态编班。 三、国民中学新生之编班方式如下: (一)为达常态编班目的,国民中学新生编班得采用测验(智力测验、学业性向测验或学习成就测验)、公开抽签或计算机随机数方式办理,并依高低顺序(采公开抽签及计算机随机数者以先后顺序)排列,再依序 (S型排列)分配于各班。 (二)新生编班,其班级数太多时,得先公开抽签或计算机随机数分群,各群不得少于六班。分群后之编班方式比照前款之规定。 (三)各国民中学办理编班作业前应事先公告并通知邀请全体新生家长参观编班作业。直辖市、县(市)政府除自行统一办理全直辖市、县 (市)各国民中学新生之编班作业外,应派员到各国民中学督导。 (四)导师于各班学生编班作业完成后,立即以抽签方式编配。 (五)学校于编班作业及导师编配完成后,应立即公告周知,并将学生编班名册上网公告六个月,学期内班级学生有异动者应随时更新公告。 四、国民中学应将常态编班过程相关资料(包括学生智力测验、学业性向测验、学习成就测验、公开抽签、计算机随机数、编班作业、导师抽签、编班结果等)详细记录,并妥为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查考。 五、国民中学教师应配合学生学习需要,对班级内学习优异或学习迟缓学生,加强个别化教学或补救教学。 六、国民中学得依学生兴趣、性向、能力等因素,实施分组学习,以培育学生多元智能。 前项分组学习,得于原班级或跨班实施;其跨班实施者,应以二班至三班为一组群,并依学生学习成就作为分组之依据,以利学习经验之分享与人际合作。 国民中学二年级得就英语、数学领域,国民中学三年级得就英语、数学、自然与生活科技领域实施分组学习,其中数学、自然与生活科技领域得合并为一组;其余非指定之领域,仍应于原班级学习。 分组学习采跨班级实施者,应由学校邀请教师会(或教师代表)、家长会及行政人员代表共同订定跨班级分组学习计画,并报直辖市、县 (市)政府备查。 七、直辖市、县(市)政府及学校,应加强与家长、教师沟通,并辅导学生了解学校实施常态编班及分组学习之原则与措施,确保学生能于适当班级获得良好学习效果。 八、国民中学如有实施选修课程、特殊教育、试办实验教育方案或经指定重点发展单项艺能或运动,需要其它适当之编班方式予以配合者,应拟订实施计画报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准后实施。 由直辖市、县(市)政府为前项核准时,应邀集地方教师会、家长、专家学者、学校行政人员代表及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委员会代表组成审查小组审查之,其中地方教师会、家长代表各不得少于小组成员总数之三分之一。 九、国民中学实施常态编班执行成效良好者,教育部、直辖市、县(市)政府应予择优公开表扬,并从优奖励。 十、国民中学实施常态编班情形应列为校长年终考核之重要参据,学校违反编班规定,经查证属实者,校长及有关人员依教育专业人员奖惩标准予以议处。 私立国民中学违反编班规定者,依私立学校法相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限期整顿改善、停止部分或全部班级之招生、停办或依法解散之处分。 有前二项规定情事者,教育部及直辖市、县(市)政府并得扣减对该直辖市、县(市)或私立学校之补助款。 十一、直辖市、县(市)政府应依本要点规定订定补充规定。 台湾当局 上一篇:停止适用「公教人员保险准备金管理及运用要点」 下一篇:修正「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设置标准暨安全管理办法」 您的位置:法律教育网 > 法律法规查询 > 其他类 > 港澳台法规 > 台湾法规 > 社会公共事务 正文关闭本页 相关新闻 RSS|地图|最新 特别推荐 网络视频多媒体课堂 联系我们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法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联系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