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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教育局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关于对城区教育局《2012年市区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2-7-27 15:29:46 城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2012年市区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执行。为确保今年市区小学、初中入学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科学规划,合理分配,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城区、郊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办,要认真核定本行政区域小学施教区,重点关注城区、郊区、高新区交汇处的新建居民小区,保证施教区涵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居民小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市区所有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城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办及市区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意见》(长教基字〔2012〕22号)文件要求,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分配”的原则,坚持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认真抓好“摸底、分配、公示”等重点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市区所有学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促进教育公平。三、严格执行《八条措施》,遏制“择校”现象。城区、郊区教育局、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2012年1月21日联合下发的 《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文件要求,下大气力,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严格控制跨区域招生行为,从今年开始比上年逐年下降,两年之后,控制在10%以下。对无视规定、继续违规招收区域外学生的学校,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收回招生权。凡超出《2012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均衡编班花名册》以外的学生,不予备案,不发毕业证书,不得参与小升初分配,不享受优质高中降分录取优惠政策。四、平等对待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等九个推进市域城镇化配套文件的通知》(长政发〔2011〕118号)文件要求,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的郊区鹿家庄小学、高新区史家庄小学、高新区化家庄小学、城区回族逸夫小学、城区长子门小学、城区华丰路小学、城区紫坊小学、城区太行东街小学、高新区英雄北路小学、城区奥瑞特小学、郊区实验小学(关村)、城区东关小学、城区北石槽小学、城区下南街小学、城区淮海小学、城区惠丰小学、城区南关小学、郊区一中、高新区火炬中学、市十八中、市三中、市七中、市八中、市十中、城区二中、市四中、市十六中等学校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五、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为了促进市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有效杜绝设立实验班、重点班,创设公平公正教育教学环境,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教好每一个孩子,市区各义务教育学校,2012年继续落实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实施办法》(长教基字〔2011〕26号),严格按照“电脑派位均衡编班程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市直友谊小学、实验小学、十二中附小、市实验中学、市九中、市六中等六所学校均衡编班工作继续在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统一进行,编班现场将邀请市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纠风、组织、宣传、财政、人事、发改、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领导以及各新闻媒体现场监督。市直其余义务教育学校均衡编班工作在本校进行,市教育局选派有关人员现场监督。六、加强学籍管理。开学后,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的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据《2012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均衡编班花名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二证”等,对新生进行电子学籍备案,初中学生统一填写《长治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初中毕业后装入中考档案。跨范围招收的县郊学生、超过规定轨制、超过规定班额的不予备案,并在学校公示学生学籍备案情况。七、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依法规范学生入学的第一责任人,要牢牢把握“就近、免试、分配入学”的政策,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暗箱操作,给小学、初中入学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仍然继续跨范围乱招生出现大班额、乱编“重点班”、“实验班”的学校除责令其改正外,并由纪检部门按照《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违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意见》(长教纪字〔2011〕2号)严肃追究校长责任。附件:城区教育局《关于2012年市区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 长治市教育局2012年7月26日全文共2072字节 【文字 大 中 小】【关闭窗口】 上一篇: 下一篇: 市教育局主办 长治市教育局办公室 长治市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承办 长治市教育网络服务中心维护 技术支持电话:0355-2027229 E-mail:fuwu@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