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BianBan.Net首页

BianBan.Net完美定义智能分班软件标杆

关于编班的搜索

民治街道中小学编班管理暂行办法 - 民治街道教育办 欢迎浏览本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帐号: 密码: 验证码: 找回密码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 民治街道中小学编班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民治街道教育办 时间:2011/6/16 阅读次数:207 ?第一条?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行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编班是指学校日常教学和班级行政管理的学生编班。本街道公办、民办中小学学生编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学生(包括新生)实行常态编班。学校要严格按照去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班额,按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将男、女生分配各班。 学校不得设重点班,不得擅自举办实验班,不得将推荐生单独编班,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 学校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的考试、测试。在编班前如学校组织考试、测试,学生应当拒绝参加。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可以向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第四条? 新生入学分班后,学校不得再重新编班。如因教育辅导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就读班级者,依下列程序办理: 1 、学生家长应以书面详细述明理由,向教学处提出申请调班,经学校研究决定; 2、 如获同意调班,得由教学处视各班人数多寡,编入人数较少班级或适合该学生之教师班级。 第五条?各校应成立编班委员会,由校长、教学处主任、组长、教师(会)代表共同组成。主要任务: 1、筹备编班工作; 2、办理编班(含调整班级及增减班); 3、 公告学生编班名册于校内; 4、 编配班级教师; 5、 编班委员会在编一般学生前,先将学优生和学困生先平均编入适当班级。 第六条? 各校按规定编班完成后,因学生转出或其它原因而致各班学生数不一时,如有学生转入,应首先考虑依人数之多寡将其编入学生数较少之班级,再考虑依性别之不同编入同性别人数较少之班级,以求各班学生数达于均衡。 第七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社会事务科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1、为学生编班进行考试、测试的; ?2、设重点班或擅自举办实验班的; ?3、将推荐生单独编班的。 ?第八条? 本办法由民治街道社会事务科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意见反馈]访问统计 信箱:abc@szba.edu.cn??欢迎指正 Copyright 2011?mzjyzx Website.All Rights Reserved 民治街道教育办 | 教学研究中心??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粤ICP备11026717号 ? 登录 民治街道教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