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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溪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分班规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级公共服务事业单位 >> 学校 >> 学生工作 >> 学生招生 索 引 号 46699978/2013-00077 生成日期 2013-4-3 公开日期 2013-4-03 发布机构 越溪实验小学 文件编号 内容概述 一年级新生分班规定 公开内容 越溪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分班规定 /images/line2.gif" height="1"> 为使我校一年级新生能按时顺利入学上课,并使同年级班级的人数、男女生数、学生素质等方面相对均衡,特制定如下相关分班规定。 一、分班原则 1.男女生比例均衡原则 2.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新生分班方法 1.新生入学由教务处统一编号;新生名单一律录入电脑,不在电脑名单内的学生,一律视同为非录取学生。报名录取结束后,由教务处统一公示录取名单。 2.校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在开学前拟定分班方案,由教务处具体实施。 3.学校成立新生分班“工作小组”,教务主任为组长,副教务主任为副组长。 4.教务处提供分班名册时,只出现学生序号、性别及相关情况 ,不得出现学生姓名或其他信息,以防分班作弊。 5.根据分班方案,“工作小组”根据方案中的要求与“分班原则”将新生分成学校计划的班级数,装入信封内并密封,由班主任抽签。 6.抽签后的学生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调换,如发现教师私自调动学生,将视为违纪论处,学校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