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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光分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_吉林市教育信息网 今天是: 信息报送平台 OA办公系统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资讯 图片新闻| 教育要闻| 市局动态 县区动态| 学校动态| 视频新闻 政务 主动公开| 文件通知| 安排部署 公告公示| 领导讲话| 领导活动 交流 教育访谈| 政策解读| 教师风采 民生实事| 教育简报| 教育微博 专题 教育督导| 基教信息| 教育法制 教育科研| 教育党建| 信息化 督导 基教 职教 民办 党建 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 科研 信息化 --> 新闻播报:· 吉林市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新闻播报:· 市委老干部局冯庆国局长来我局调研老干部工作 新闻播报:· 吉林省骨干教学校长培训班学员赴市第二实验小学学习考察 新闻播报:· 我市多名中小学艺术教师在省优秀录像课评选中获奖 新闻播报:· 全市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完成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领导讲话 > 陈雁 > 在“阳光分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未知 2013-07-11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在“阳光分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7月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义务教育阶段“阳光分班”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秋季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阳光分班”工作。刚才,英华书记宣读了《吉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对“阳光分班”具体目标、工作原则和操作步骤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在一些热点校还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择班”问题。有的学校利用所谓“名师”招生,导致“择校热”持续升温;有的学校设立重点班导致了教育的不公平,群众意见比较大。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点,涉及社会的公平稳定,影响教育事业的科学健康发展。为解决上述问题,市政府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地区小学和初中,特别是小学和初中的热点学校实行“阳光分班”,这是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问题的重要举措;是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维护每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学生全面发展,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及《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重要体现。通过“阳光分班”可以均衡配备师资力量,解决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重点班或变向设立重点班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此,我们要切实提高对“阳光分班”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扎实有效有序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 “阳光分班”是一项涉及全局、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县(市)区和各中小学在“阳光分班”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突出抓好重点工作环节,切实做好“阳光分班”工作。 一要做好“阳光分班”工作宣传和部署。各县(市)区和各中小学要加强“阳光分班”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的宣传,取得广大学生及家长们的理解和支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按照《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吉林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制定好本县(市)区和学校的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按程序办事,抓住关键环节,妥善处理好“阳光分班”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阳光分班”工作有序、安全、平稳进行。 二要严格执行“阳光分班”操作程序。为确保“阳光分班”公开、公正、公平,“阳光分班”工作要在教育行风监督员、纪检部门人员、家长和学生代表等共同监督下进行。要按照先确定班数、教师分组、学生分班,再抽签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未按时报到和后转入学生采取公平的分班办法处理。“阳光分班”的工作环节都要公开进行,真正体现“阳光分班”公开、公正、公平,让广大学生和家长满意。 三要严格执行“阳光分班”工作纪律。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阳光分班”工作要明确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全市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确定的“阳光分班”实施方案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整“阳光分班”操作程序,“阳光分班”过程要全程录像,向社会公开。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阳光分班”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于不按章办事、存在违规操作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保证“阳光分班”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 “阳光分班”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切实加强对“阳光分班”工作的领导,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严格细致的管理和工作流程,把任务分解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学校负责人要对这项工作负全责。要切实加强这项工作的调度检查,对工作中的出现问题要及时督办,快速处理。要逐级建立并落实“阳光分班”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 【关闭】 Copyright ©2000-2013 吉林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 吉ICP备05002428号 主办:吉林市教育局  网站制作维护:吉林市教育信息中心 地址:吉林市教育学院北四楼教育信息中心 邮编:132011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432-62076689 邮箱:webmaster#jledu.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