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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检查情况的通报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友情链接 版权申明 管理登录 新闻中心 教育新闻 视  频 学校信息教育概况 教育概况 机构设置 信息公开党建园地 党建动态 群团工作 教育资源 常用工具下载 课件下载招生考试 考试信息 考试查询校园文化 学校管理 德育建设 师生园地 教育科研 教学教研 名师风采 名师指导 教学辅导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地方法规 政策文件 重要文献 "两基"迎国检专栏 "创先争优"专栏 弥勒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春…弥勒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规范…关于组织学生收看优秀影片的通…关于竞争性选拔产业园区管委会…弥勒县2012年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关于做好抗旱保教工作的紧急通…弥勒县教育局2012年领导信访接…中共弥勒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弥勒县教育局2011年工作总结和…关于对全县中小学书记、校长目… 弥勒市教育局2013年“十杰教师”…弥勒市2013年度中小学教师红烛奖…弥勒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红烟园…弥勒市教育局机关暑期志愿者公告弥勒市2013年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弥勒市教育局2013年秋季学期城区…弥勒市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弥勒教育》编辑部征集校园图片… 关于给予朋普镇可乐小学…关于转发云南省中小学我…弥勒县教育局关于表彰20…关于弥东中学黄贵勇副校…弥勒县教育局关于对弥勒…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弥勒县教育局关于小精灵… 弥勒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检查情况的通报 弥勒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督导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454 更新时间:2012-4-6 14:46:51 弥勒县教育局 关于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检查 情况的通报 全县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弥勒县教育局抽调局机关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部分领导干部,于2012年3月13日至15日深入全县12所乡镇中心小学和各乡镇中学检查规范办学情况。检查组在听取校长汇报后,深入学校走访师生,查阅班级课程表。现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一、办学行为基本规范 1、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均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方案和《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意见(试行)》(云教基[2002]3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办学,全面落实课程计划的各项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赶超或拖延教学进度,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非教育性社会活动。 2、音体美教学全面加强。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均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方案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教体艺〔2007〕14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监察厅、云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的通知》(云教[2009]6号)要求,开全音乐、体育、美术课,上足课时。坚持每天组织学生上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文体活动和各种兴趣活动;坚持每年组织师生开展校级文艺表演和体育运动会。 3、教学管理逐步规范。各学校均按照新的课程标准方案排课、上课;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征订教材和教辅资料;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建立健全教师备课、讲课、辅导、作业批改、考试等管理制度,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质量;加强教学研究,优化课堂教学设计,积极推行导学式、自学辅导式、指导活动式等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营造和谐、民主、合作的教学氛围,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4、学校财经管理严格。各中小学校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校收费政策和规定,坚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开收费和亮证收费,做到收支合理,有凭有据,并按时公开经费收支情况;严格经费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杜绝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现象,杜绝乱办班和滥发辅导资料行为;严格执行贫困学生资助政策,按规定发放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费。 二、一些问题不可忽视 综合20余所中小学办学行为检查,大多数学校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方案、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等方面较为规范,但也有一些学校或一些学校的每些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够规范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1、办学思想不够端正,片面追求升学率问题突出。一些中小学校和教师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对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性质、任务缺乏正确认识,将学校办成单纯的升学教育。导致在培养目标上,只重视智育而忽视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在办学方向上,只重视少数升学有望的“尖子生”,设置所谓的“尖子班”、“强化班”、“一平台”等,而忽视大多数学生的素质提高;在培养途径和教学方法上,重“主科”、轻“副科”,人为增加主科课时,频繁考试,以考试促提高,脱离农村学校和学生实际。影响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让部分学生产生厌学情绪,丧失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初中学生流失严重。 2、周课时量严重超标,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过长。按照国家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周课时数:小学1—2年级26节、3—6年级30节,初中各年级34节;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但我县部分小学各年级周课时均超标准1—3节;初中各年级周课时均在40节以上,加上早、晚自习课(很多学校将自习课改上正课),周课时均在65节以上,超出标准31节。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小学非住校生约7—8小时(含早自习和课外活动),住校生约10小时(含早、晚自习和课外活动);初中约12小时以上。学生早上入校时间:小学均在6:30至7:00,初中均在6:20;晚自习时间小学均为6:30、初中均为6:20。个别小学非住校学生学校也安排上晚自习。严重违反了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3、课外书面作业量大,学生课业负担仍然过重。课外作业量大仍然是我县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重要原因。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教师怕学生见的题型不够多,练的题量不够大,考试成绩不好,所以在布置作业的时候总是本着面面俱到、多多益善的原则设计各种类型的作业让学生练习,不顾学生的身心健康而机械、重复地做题。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小学下课放学了学生还不离开教室,而是忙于做作业,有的学生反映作业多,每天都要做1、2个小时才能完成,回家后每天晚上都要做到10点多才能休息。连小学低年级学生也有大量的家庭作业,且多数要在家长的辅导下才能完成。学生作业量大,过多的重复性、机械性的题海战术,既违背了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又加重了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影响学生的休息时间和身心健康,压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潜能。 4、音体美课程开齐,但不能上足上好课程。各中小学校虽然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方案开齐音乐、美术、体育课程,并按要求开足课时且排入课程表,但在实际教学中很多学校只能开齐,不能上足、上好。其原因:一是音、体、美专业教师匮乏,为完成教学任务只好安排一些其他学科教师担任教学工作;二是学校领导对“小三门”课程重视不够,偏重于语、数、外等主要学科,将音、体、美课时安排给主要学科。如:某小学学生反映:课程表上的体育课有一节被安排上语文课;三是音、体、美课程教学资源短缺,设施设备严重不足,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 三、办学行为需进一步规范 1、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中小学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农村中小学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为上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提高新一代劳动者的科学文化水平,为社会培养优良的劳动后备力量,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三个面向”,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行素质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依法办学,认真实施学校培养目标,全面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严 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意见(试行)》(云教基[2002]3号文件)的规定,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赶超或拖延教学进度;课表内安排的自习课应由学生自己支配,教师不得用于授新课或补课。要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的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小学每天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学生入校时间早晨小学7:30时、初中7:00时,晚自习小学、初中均为19:00时;小学除寄宿制学生外其他学生一律不准上早自习和晚自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要严格控制学生课余作业,小学低年级不留课余作业,课余作业要精选、适量,不得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练习,坚决禁止以作业惩罚学生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3、严格规范招生考试行为。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考试规定,按照弥勒县招生实施意见下达的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的学生入学;小学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选拔学生,不得与学生是否入园、入班(学前班)等挂钩。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控制各年级、各学科考试数量,提高考试质量。严格学生学籍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学生留级或变相留级、强迫学生休学和退学行为,学校不得按学生考试分数编排“快慢班”、“尖子班”、“强化班”等和对学生排名次,利用计算机分班系统进行合理分班,确保各班学生总体水平平衡,让每一位学生享受公平教育。 4、切实加强“小三门”教学。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教体艺〔2007〕14号)和《弥勒县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实施意见》(弥教发[2007]53号)规定和国家新课程标准,上好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音乐课、美术课,开足每门课程课时,禁止将音、休、美课时改上其它课程。加强音、休、美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学校要安排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教师担任教学工作。加强音、休、美教学设施设备建设,保障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课外文体活动顺利开展。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公告录入:admin2 责任编辑:admin2 上一条公告: 关于竞争性选拔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报名方式的通知 下一条公告: 弥勒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滇ICP备12003189号-1 总访问量 次技术支持:云南省弥勒县教育局信息中心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请与我们联系电话:0873-6130938 E-MAIL:ynmlcjp@126.com弥勒教育局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