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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乡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武乡县政府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走进武乡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政民互动 | 文化旅游 | 招商引资 今日天气: 高级搜索 公开指南 公开规定 年度报告 组织机构 规范文件 领导动态 工作动态 决策信息 重大项目 行政执法 应急管理 监督检查 财政信息 政府采购 便民信息 政府文件 政办文件 其他信息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规定 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高级搜索 模糊条件: --> 关键字: 日 期: 浏览次数: '>大于 等于 小于 次 --> 范 围: 全部 标题 子标题 关键字 搜索说明-->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其他信息>>正文 武乡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2011-08-08 16:41 为了进一步缩小区域内城乡间、学校间办学水平的差距,扎实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10】8号),以及《长治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11】6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从我县实际出发,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2014年全县15个乡(镇)初步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7年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具体发展目标为: 1、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14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基本实现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均衡配置。分年目标: 2011年县城全部达标; 2012年墨镫、洪水、蟠龙、丰州、监漳、涌泉、故城7个乡镇要有三分之二的学校达标,其余乡镇三分之一的学校达标; 2013年墨镫、洪水、蟠龙、丰州、监漳、涌泉、故城7个乡镇全部达标,其余乡镇三分之二的学校达标; 2014年上半年全县所有乡镇全部达标。 2、科学合理安排校际间、区域间、城乡间的教师交流,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师资水平差距。到2012年,建立完善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制度,使城乡教师队伍在学历、职称、工资、教学能力等方面实现基本均衡。 3、2015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100%;初中阶段入学率达100%,初中学生保留率达98%以上。 4、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名额100%分配到初中学校,彻底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和大班额问题,保障每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力。 5、继续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到“十二五”末,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调整为100所左右。 6、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大力改造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学校办学水平的差距。 7、2015年实现“班班通、人人会、堂堂用”,扎实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全面完成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任务。 三、改革任务 (一)加快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 根据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的有关规定,财政拨款向薄弱学校倾斜,新增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用于薄弱学校建设,保证足额配套资金,到2015年100%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达到省定标准。 (二)加强义务教育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 认真落实《长治市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09】6号)精神,加强义务教育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大面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三)深化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1、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编班行为,实现生源均衡。小学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原则,初中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从2011年秋季起,实行“市设计、县实施”的办法,由县教育局统一对所属学校起始年级实行电脑随机配位、均衡编班。下大力气遏制义务教育“择校、择班”热,有效缓解县城学校超大班额问题,小学班容量控制在50人左右,初中班容量控制在55人左右。确保所有学生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进一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持续加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的比例,2012年分配比例达到50%,2015年达到100%。配套出台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的指导意见,保证改革平稳运行。 3、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在中小学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严格考试管理,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活动。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创建学习型教师队伍。一是学校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学习资源,调动教师的学习积极性,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二是各校应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充分发挥备课组、教研组等机构的作用,建立各种学习小组,制定学习计划和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活动;三是为广大教师提供学习机会管理,鼓励教师通过自学、进修等方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培训,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先锋带头作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2、加强师德建设。教育广大教师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师德考核,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导向作用,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评价的首要内容,在教师职务评审、评优评先中对师德师风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培养树立一批教书育人的楷模,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继续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才。 4、努力增加教师培训经费,加强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要探索新的培训方式和手段,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教师网联计划,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在教师培训中的作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广泛性。帮助农村薄弱学校建立校本研修制度。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使师资配置趋于合理化、科学化 1、推进义务教育学校领导和教师交流制度。第一、义务教育阶段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教师,在同一学校任满6年以上,应实行定期交流;第二、先由县城学校教师之间交流,农村学校教师之间交流,逐步过渡到城乡学校教师之间交流;第三、交流教师必须完成一轮教学任务,即初中代完一轮课,小学分高、低段完成一轮教学任务;第四、中级职称以上教师和县级以上模范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应主动参与交流;第五、中小学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满6年必须交流;第六、教师交流由县教育局组织,每年交流的比例为专任教师总数的15%。县人事、编办等部门配合制定实施办法。 2、建立完善的教师补充录用机制。教师的补充实行公开招聘,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按照“有编必补、公开选聘、平衡学科”的原则,做好新教师定期补充工作和“特岗教师”选聘工作,完善并落实新聘教师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 3、不断完善老龄教师退出机制,积极稳妥消除临时代教现象。要进一步完善老龄教师提前离岗制度,清理整顿在编不在岗教师,不得使中小学出现缺编现象。要优化教师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科结构。中小学原则上不得使用编外人员和没有教师资格人员任教,积极稳妥地取消临时代教现象。 4、完善城镇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制度。积极开展“送教下乡”和“千名教师一对一牵手”活动。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骨干教师队伍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六)加快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实现校园数字化 1、加快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实现校园数字化。加快建设县、乡、校三级网络平台,充分利用各种网络教育资源,大力开发和整合本地教育教学资源,扩大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面,努力实现“班班通、人人会、堂堂用”,扎实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全面完成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任务。 2、加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能力培训。利用“教育网上教研平台”,开展网络博客教研、网络视频教研等形式的网上教研活动,促进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成长;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实现全县优质资源共享,真正做到面向学生、走进课堂、用于教学。 3、加强设备管理和使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信息化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制定仪器设备运用维护管理制度,对所有仪器设备及时登记建档,由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管理员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对管理不善,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开齐开全各类实验,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图书室、体音美专用教室等,提高实验仪器设备等的使用效率。 (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内涵发展、科学发展 1、加强中小学课程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特别要开设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确保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地理、生物、历史等各门课程的有效开设,确实保证开设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加强实验教学,按要求开全上好实验操作课。小学五年级以上要组织学生认真开展研究性学习。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坚决废止“ 填鸭式”、“题海式”等违反规律的教学,倡导启发式教学及学生主动参与、探究发现、合作交流的学习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品质和学习习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加强公民素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拓展社会实践,注重知行统一,促进德育内化,增强德育实效性;加强体育、卫生、美育、劳动、国防和可持续发展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加强县级教研室建设。以制度创新为重点,抓基层、夯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教科研网络建设和队伍建设。一是健全完善教科研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建设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加大县级教研室建设力度,力争在硬件建设、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和工作开展等方面取得突破,再上台阶。二是加强教研网络结构建设。构建县、乡、校三级网络教研平台。三是继续实施课题引领。要求教研人员人人参与课题研究,加强课题的指导与管理,充分发挥课题研究对教研员成长和专业提升的促进作用,促进教科研工作整体推进,努力建设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服务型教研队伍。 4、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改革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推进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方法的多样化,改变单一由教师评价学生的状况,使评价成为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互动过程。继续加强对各校推门听课的指导和督查,让推门听课成为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成为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的常规性工作。继续开展以课堂教学擂台赛、名师赛课、主体沙龙为主题的教研活动。加强校本教研、联片教研,打破校际界限,多校联合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努力创设特色高效课堂,总结推广“学案式”、“导学式”等课堂教学模式,实现教与学的真正变革。 (八)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益 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按国家政策,简化手续,降低门槛,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接受农民工子女进入当地学校就读,并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发展特殊教育。把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实施范围,大力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孤儿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我县孤儿教育保障工作,确保适龄孤儿获得良好教育。 (九)创建特色学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要做好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定位好学校特色,注重内涵发展,立足本校实际,从地狱特色、 历史文化、师资水平等方面认真审视自身各方面条件,充分挖掘校本资源,科学规划,培育独特的优势项目,真正把学校办成让人民满意的优质特色学校。 学校应在完成国家和地方的课程计划、达到最低课程标准的前提下,努力打造有竞争力的、可持续的、能拉动学校整体发展的、让多数学生收益的特色学校。在完成课程计划的同时,小学每天15:20之后,初中16:00之后,把时间空间还给学生,把兴趣爱好还给学生,学校要开放所有功能教室,并精心设计活动安排,供学生选择。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乡党委政府将把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今后几年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领导,成立由教育、发改、财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改、财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在项目安排、建设用地、经费拨付、编制配置等方面予以优先和重点支持。宣传部门和相关媒体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营造社会参与、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把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考核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的提拔、调整任用、奖励和责任追究挂钩,确保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如期完成。 (二)加大教育投入,建立保障教育经费的长效机制 要增加财政性教育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确保教师工资、学生人均教育经费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完成一般预算对教育的投入任务。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附加费的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要合理安排教育经费,优先保证薄弱学校需求,促进教育资源在区域、城乡、校际间均衡配置。调整财政教育投入结构,进一步加大对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学校重点工程建设、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特殊教育等方面的财政投入,为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强化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激励机制 1、县人民政府将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每年要召开一次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题会议,认真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领导干部联系薄弱学校制度,定期调研,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学习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使薄弱学校尽快转化为优质学校。 2、力争在每年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创建活动中受到市政府表彰奖励。同时,县政府也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乡镇”创建活动,表彰先进,以此推动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 3、加大教育督导力度。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各校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市、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问责。 4、建立监督、检测制度。县人民政府将在安排义务教育经费时,把落实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树立依法行政、服务教育的意识,严格规范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种检查行为,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学校进行检查,严禁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政府要发挥统筹职能,组织教育、文化、体育、工商、卫生、防疫、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为学校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文明的环境。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应急值守制度,扎实抓好教育信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五、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成立武乡县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组 组 长:常红兵 副县长 副组长:关国庆 教育局局长 姜向东 财政局局长 崔红彦 发改局局长 崔国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安占伟 宣传部副部长 董茂才 教育局副局长 刘卫东 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李红卫 政法委副书记 张跃忠 公安局副局长 连红星 民政局副局长 李玉清 卫生局副局长 安监局副局长 张高峰 共青团县委副书记 郭海红 编班副主任 杨淑青 县妇联主席 残联理事长 韩 兵 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姜振国 国土局副局长 孙亚东 规划局副局长 (二)责任分工 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由教育局牵头,承担主要责任,同时,设立发展规划组、财政投入组、人力资源组、综合治理组、弱势群体组帮扶组和工作宣传组。 1、发展规划组 参与单位: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 主要责任: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保证有效落实学校建设的规划、用地、建设设计、资金等。 2、财政投入组 参与单位:教育局、财政局。 主要责任: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支持项目,做好配套经费落实和拨付工作。依法落实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经费,保证将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学校重点工程建设、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特殊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 3、人力资源组 参与单位:教育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主要责任:做好岗位编制设定、职称职务评审工作;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津贴,做好绩效工资的考评和发放工作;做好教师交流、补充、聘用等工作;做好后勤保障人员的聘用与待遇落实工作。 4、综合治理组 参与单位:政法委、公安局、卫生局、安监局、教育局。 主要责任:维护学校周边环境,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对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进行监督和指导,保障学校的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 5、弱势群体帮扶组 参与单位: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残联、团县委、妇联。 主要责任:建立救助保障体系,保障孤残儿童、农民工子女、贫困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学业。 6、工作宣传组 参与单位:宣传部、广播电视局。 主要责任: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行动部署,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氛围。 县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组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有力的保障机制,指导和组织学校开展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改革创新,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我要纠错 武乡县人民政府主办 武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武乡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维护 大连倚天软件技术支持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IE6.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