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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学习周报--全国首家中小学数字阅读报 教师用户特赠:教师教育著作免费下载阅读 您好,欢迎来到同步学习周报! 登录 注册 周报介绍 400-010-0910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再次) 发布者(韦博士) 发布时间(2013-09-09 23:26:34) 点击率(550)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 (2013年9月4日再次征求意见稿)   一、阳光入学。各地要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差距,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获奖证书和考级证明。实行信息公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公告、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推行网上报名招生。   二、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和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禁止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三、“零起点”教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四、减少作业。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要积极与家长互动,指导好学生的课外活动。   五、每天锻炼1小时。开足、上好体育课。安排好大课间活动或课间操、眼保健操,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   六、规范考试。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教育质量监测不公布学生成绩与排名。   七、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   八、一科一辅。每个学科可选择一种经省级有关部门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购买时遵循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推荐、推销其它教辅材料。   九、严禁违规补课。学校和教师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不得在节假日和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十、严加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对减负工作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每学期公布督导结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减负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并受理群众举报,严格责任追究。 同步学习周报客户端 扫描下载(体验版)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12-2015 东方新课堂 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京ICP备1203874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