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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主办 中文首页 | ENGLISH 今天是: 最新动态: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名制打印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六大人才高峰”第九批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申报工作的...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行风建设公开承诺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公文 begin-->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 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教基〔2012〕2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颁发的《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基〔2012〕23号)要求,从今年起,我省将对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组织督导评估。现就2012年评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近年来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县(市、区),以及具有义务教育事业管理职能的非行政区划的开发区、高新区。 二、申报条件 按照《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苏教基〔2012〕23号)的有关规定,申报县(市、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通过省级组织的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基本办学标准; (二)近两年县本级财政教育投入达到省定考核比例; (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显著,划区招生、均衡编班、学生减负、师德师能建设、薄弱学校改造等热点、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申报时间 今年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申报时间为9月20日&mdash;30日。计划10月份由省教育厅组织材料评审,通过材料评审的,省教育厅将委托省教育评估院于11&mdash;12月份进行现场考察。 四、申报程序 (一)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照《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和《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和本地创建规划,组织自评。 (二)在认真自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自评表》,并提交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核推荐。 (三)省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申报县(市、区)于今年9月30日前寄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四)正式申报后,请县级政府按照省统一格式和规定要求在政府网站、教育网站、新闻媒体发布《申报通告》。 (五)申报教育部认定&ldquo;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先进县&rdquo;的请按教育部具体要求上报材料,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申报表》(一式两份); 2.《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表》(一式六份); 3. 近三年来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规划等工作文件汇编(两本); 4.近三年来教育事业年度报表复印件(各一份); 5. 2012年报省财政厅的县(市、区)财政教育投入自评分析报告和2012年县级财政预算的复印件(一份)。 (二)样表下载 申报使用的《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申报表》、《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表》电子版请从&ldquo;江苏教育评估网http://jypgy.ccit.js.cn&mdash;&mdash;项目公告&rdquo;处下载。 (三)材料要求 1. &ldquo;评估申请&rdquo;和&ldquo;自评报告&rdquo;应既宏观总结又紧扣指标,语言要简洁精炼。评估标准达成度的自评应清晰准确、恰如其分。《自评表》的分项&ldquo;自评概述&rdquo;要紧扣指标简要总结工作和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字号为小4号仿宋。&ldquo;关键数据&rdquo;用以反映达标状态,填写时注意填报说明、时段要求、数据单位、统计口径等。&ldquo;关键数据&rdquo;中有文本信息的,请网上申报时与&ldquo;附表&rdquo;一起上传评估系统。&ldquo;文件汇编&rdquo;应突出重点、精当有序,能集中反映本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和机制创新。其他迎评材料应真实有效、精益求精,能够反映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践过程和实际效果。 2. 常态数据表中的&ldquo;综合差异系数&rdquo;为某项指标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反映县域内校际间的均衡程度。其计算公式表示为: ,CV为差异系数,s为标准差,为全县平均数。式中,,表示区县均衡指标体系中第i个学校(初中或小学)某个指标值,,为该指标第i个学校的原始值,为第i个学校(初中或小学)的在校生数;表示该指标的区县平均值,其中,为区县内所有初中(或小学)学校的在校生数,。 3. 所有材料必须数据精准可靠,信息真实正确,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材料无需豪华装帧、印刷。申报材料无需专人报送,按时通过邮局快递即可。 (四)网上申报 申报工作将同时通过&ldquo;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系统&rdquo;进行网上申报。评估系统地址及具体申报时间请注意浏览9月1日以后 &ldquo;江苏教育评估网&rdquo;&ldquo;评估公告&rdquo;栏的有关内容。 六、推荐要求 今年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第一年,各地既要积极完成省定规划任务,又要坚持&ldquo;成熟一个、申报一个、评估一个&rdquo;的推进策略,从严审核把关。省辖市中如有两个以上县(市、区)申报的,要在推荐意见中明确所报县(市、区)的排列顺序。 七、评估纪律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是办人民满意教育成果的重要检验形式。申报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均应严格遵守评估&ldquo;五不&rdquo;纪律:不弄虚作假、不私访评估专家、不超标接待、不馈赠礼金礼品、不安排与评估无关的活动。&ldquo;五不&rdquo;纪律在时间上适用于评前、评中、评后所有工作时段。如有违规现象发生,申报单位取消参评资格,相关部门和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各地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我厅联系。联系人:省教育厅基教处 许敬乔,电话:025-83335679;省教育评估院 邱白丽,电话:025-83335269。  附件: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申报表    省教育厅                           2012年8月23日 end-->发布日期:2012-08-27 16:40:08来源:begin-->基教处en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