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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 申报督导指南 首页 >> 法规文件 begin-->“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 申报督导指南end-->发布日期:2012-09-19浏览次数:字号:[ 大 中 小 ]作者:begin-->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 申报督导指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 述   第二部分 县级自查   第三部分 县级申报   第四部分 市级复核   第五部分 市级申报   第六部分 省级督导 第一部分 概 述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各级政府来说是法定责任。   到2011年底,全国大陆全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全部通过了国家“两基”验收,实现了中国几代人梦寐以求的夙愿,这是划时代的里程碑。   在全国“普九”之后,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最重要任务。教育部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并从今年开始进行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督导检查和评估认定工作。这是义务教育发展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其意义不亚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我省1996年通过国家“两基”验收。自1997年至今年一直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取得了很大成效,地区间、城乡间、学校间的办学条件差距得到显著改善,为我省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是,不能不看到,我省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虽然先走一步,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尚有一些薄弱学校,地区间、城乡间、学校间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管理和质量等方面确实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我们进一步做细工作,弥补薄弱环节和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另外,我省的工作需要国家来认定,我省的水平也需要一把全国的“尺子”来衡量。因此,做好“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申报和督导工作,事关对我省及各市、县(市、区)十多年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认定。   教育部把对“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申报和督导内容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二是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资源配置均衡情况8项指标达到一定水平;   三是县域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要达到一定水平;   四是公众对本县域义务教育均衡状态满意度达到一定水平。   我们的申报和督导工作都围绕这4个方面来开展。   这四个方面,内容相互关联但督导评估互不交叉、层层推进又各为“门槛”、刚性指标用数据衡量,此种方式是以前教育督导中从未使用过的。   申报过程分为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督导、国家认定四步。   全省各县(市、区),以及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并上报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开发区,均可以申报。 第二部分 县级自查   一、县级自查内容   1、对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进行认定   ①对象:县域内的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   注意:生源不是以民工子女为主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公办学校参与举办、国有资产参股等有公办成分的小学、初中学校在认定范围内。   不含市直属学校、小学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纯民办学校、高校或企事业单位单独举办的学校(应该是不对外招生的子弟学校)、政府给予支持的民办民工子女学校。   ②标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苏教督团〔2012〕16号)。具体操作可以使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认定细则》。   标准主要内容是省里2006年合格学校“双十条”以及省里其他相关文件中低于“优质均衡标准”的相关指标。   注意:生均占地面积项中,老城区老学校,如果生均占地面积不足的,必须是近几年生均占地面积在逐步提高的才能评为“基本合格”,没有提高的应评为“不合格”。   老城区老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不足但近几年生均占地面积在逐步提高的,应在评定表后附近几年的学生数的变化情况。   评定项目细分为31项,所有项目都达到“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学校总评结论为“合格”;有30项或29项达到“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学校总评结论为“基本合格”;“合格”或“基本合格”项在29项以下的学校总评结论为“不合格”。   ③要求: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认定细则》(见附件1),一校一表,逐校逐项逐条按当时的情况进行认定。   认定过程中,每一项有数值要求的都要注明学校该项的具体数据,然后再写明结论(等第)。   认定人员在现场认定后,要签署明确的结论,并签字、注明时间(年月日)。   ④资料:认定表的原件全部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留存、备查。向申报市级复核时,认定资料复印件(一校一表)作为申报材料上报。   ⑤认定结果使用:全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认定达到标准的,方可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   逐校认定后,有10项的结论和对学校的综合结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要分小学、初中逐校填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中的表Ⅱ-2。逐校的综合结论填入最后一列“综合评价”;   再用表Ⅱ-2的数据统计算出全县域的情况(百分比),分小学、初中填入表Ⅱ-1。学校综合结论达到“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作为达标学校统计。达标学校比例达到100%的,综合评估栏(最后一列)填“全部达标”;比例在99%-95%的,填“大部分达标”;比例在95%—90%的,填“基本达标”;比例在90%以下的“达标比例偏低”。   当地要充分利用表Ⅱ-1和表Ⅱ-2数据进行情况分析,查找出不均衡的主要因素,进行整改。   2、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资源配置均衡情况测算   ①测算项目: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共8项指标。分别测算出县域小学和初中这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及综合(平均)差异系数,每个县共16个差异系数。   ②数据来源:测算差异系数的数据来源为最近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提取数据、进行计算(千万不要自己另搞一套!)。   ③计算方法:   差异系数=标准差/平均值   标准差(S)计算公式:   (教育部的注释:式中, , 表示区县均衡指标体系中第i个学校(初中或小学)某个指标值, , 为该指标第i个学校的原始值, 为第i个学校(初中或小学)的在校生数; 表示该指标的区县平均值,其中 , 为区县内所有初中(或小学)学校的在校生数, )   注意:计算差异系数的数学公式有2个,教育部所用的是上述公式。我省均要使用这个公式,以免与教育部计算的数据不一致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第一步:列出所有小学、初中8项指标的实际值(用 表示);   例1:某小学,共有820名学生。   8项指标的实际值是:教学及辅助用房 4182㎡、体育运动场地面积4000㎡(没有风雨操场)、教学仪器设备值58.4万元、共有计算机105台、图书馆藏书34205册(不算报刊杂志)、41名教师、高于规定学历的教师33名、中级(小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5名。   需要注意:在对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这5项指标计算时,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要先进行拆分,作为独立的小学、初中之后再进行计算。   拆分比例:   九年一贯制学校,1个小学生:1个初中生=1:1.1   完全中学,1个初中生:1个高中生=1:1.2   十二年一贯制,1个小学生:1个初中生:1个高中生=1:1.1:1.32   第二步:计算出各学校的8项指标的生均值( )。   , 是在校学生数。   计算结果,师生比要保留小数点后4位,其他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下计算均同此要求)。   例1中的那所小学,把8项指标的实际值分别除以在校学生数,即得到8项指标的生均值,分别为: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 5.10㎡、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4.88㎡、   教学仪器设备值712.20万元、生均计算机数12.80台、   生均图书41.71册、师生比0.0500、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0.04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0.03   第三步:计算出县域小学、初中各8项指标的平均值( ),共16个平均值。   , 为区县内所有小学(或初中)的在校生数;   以小学师生比平均值为例:   全县小学平均师生比=全县小学教师总数/全县小学在校生总数。   (千万不能用每个学校的师生比相加后除以学校数!)   第三步计算与第一步计算应该有对应之处。如:全县小学计算机台数应该等于第一步中各小学计算机台数之和;全县小学在校生数应该等于第一步中各小学在校生人数之和,以此类推。可以利用这种对应关系,检查计算过程中是否有错误。   第四步:计算各小学和初中8项指标的生均值与县域相应平均值的差值( - );   就是把第二步算出来的各学校的8项指标生均值,减第三步计算出来的全县平均值,得到的是各所学校8项指标与全县平均值的差值。每所学校都有8个值。   第五步:计算标准差(S)计算公式为:   以计算全县小学生均图书册数的标准差为例:   / =第i所小学在校学生数/全县小学在校学生数   (全县有87所小学的话,i就是1到87,一共要算出87个数据)   ( - )就是第四步计算出的数据,即第i所小学的生均图书册数与全县小学生均图书册数之差。( - )2就是这个差值相乘(平方)。   ( / )×( - )2就是这1所(第i所)小学前一步计算出来的2个数值相乘   Σ是相加求和。就是把全县所有小学上一步算出来的数值逐一相加   最后开方得到标准差。   第六步:计算差异系数(CV)   计算公式为: ,CV为差异系数,S为第五步计算出来的标准差, 为全县平均数。   第七步:计算综合差异系数:将小学(初中)的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相加除以8,得到8项指标差异系数的平均值(小学、初中各1个),即综合差异系数。   说明:差异系数可以用EXCEL表进行计算:从县级教育事业统计表中抽出小学和初中的数据;列出小学、初中8项指标数据EXCEL表;在新的EXCEL表中计算。   注意:对小学、初中各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的认定表(每校一张)都要留存;计算小学、初中8项指标数据用的EXCEL表也要留存。以便市级复核、省级督导及国家认定过程中进行核对。   ④结果使用:县级自查、市级复核和省级督导计算出的综合差异系数,都要达到小学小于或等于0.65、初中小于或等于0.55的,方可省报“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   有关数据填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中的表Ⅲ。   说明:如果有特殊情况造成部分差异系数达不到标准的,可以在《申报表》的表Ⅲ后加页标注特殊情况说明,同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及没有特殊情况下计算出的差异系数。   提示:进行差异系数测算,是今后教育部对全国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情况监测的重要方式。也应该成为我省各县(市、区)自我预警和省、市监测的重要方式。   县级与市级要各自计算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不要相互替代!    3、县级政府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自查   ①自查标准:按照省里的《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督导细则》(见附件2)逐项进行自查。   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督导细则的总分为100分,达到85分为合格要求。   ②内容主要:是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政策及相关工作成效。   《细则》共有4方面的一级指标,指标内容包括分值均为国家要求;21个二级指标,其中17个是国家的,4个是省里增加的(每个方面的最后一项);各评分要点和分值是省里根据我省情况分解的。   凡是标准中用数值表示的要求,自查中都要标明实际达到的数值,然后再给得分值。   凡是得分的项目,均要有材料支持(包括编入文件材料汇编中的),以证明得分的理由。如:“三增长”是否做到,需要财政提供近几年的决算报表(复印件)用以证明。   ③结果的使用:县级自查、市级复核和省级督导都要达到85分的方可申报。   4、公众满意度调查   ①、调查方式:教育部要求,县级调查用问卷方式进行。   为了便于各地进行调查,我们提供了一份问卷的样卷,共各县(市、区)参照使用,各地可以根据需要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作为参考。   问卷实施前,工作人员一定要说清楚:每个问题只能选择后面提供的答案中的一个!(多选则问卷无效)   建议:可由市级牵头协调,委托给第三方统一为各辖县(市、区)进行问卷调查和统计工作。当然,费用由各县(市、区)支付。   ②调查方案: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各县(市、区)要制定自己的调查详细方案。要严格按比例要求确定样本数和选定样本人群,留守儿童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较多的地方,要充分考虑到这部分群体,应有明确的比例。   考虑到有可能会有部分无效问卷,确定样本时应放一定的余量,确保有效问卷达到95%的比例。   ③问卷统计:样卷提供可选择的答案中有后面带表括号的,印制问卷时不要出现,作为统计时使用。   统计按项目(即问题,共10项)进行。   第一步:分项分答案进行统计,计算出40个百分比;   第二步:将“满意”和“基本满意”相加后得出属于“满意级”的10个百分比;   第三步:将10个“满意级”的百分比乘以各自的权重(系数)之后相加得到“满意率”。   权重(系数)分配:   整体印象(一)、(二)各为0.15   整体印象(三)为0.2   专题问答(一)、(二)、(三)、(四)、(五)、(六)各为0.07   专题问答(七)为0.08   ④结果使用:公众满意度调查的满意率需达到85%方能申报。   对公众满意度调查的统计情况进行分析,应该可以从某一些角度查找出目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⑤调查报告:各县(市、区)要根据调查情况撰写“×××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情况调查报告”。调查报告附调查方案一并上报。   建议:今年申报的时间非常紧,自查工作最好分组同时进行。一边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和校长等对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进行认定,一边组织技术人员进行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计算,一边组织管理、财务、师资等方面人员进行政府工作情况检查。与此同时着手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准备工作,待对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认定、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计算结束,视情况再确定是否进行调查。   特别建议:各县(市、区)要把自查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机遇和抓手,立刻(或尽快)解决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弥补以往工作的缺漏或空白。 第三部分 县级申报   1、县级申报条件   县级申报有四个条件(与自查内容相对应):   ①全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认定达到标准;   ②小学、初中的综合差异系数达到或超过0.65、0.55;   ③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自查达到85分;   ④公众满意度调查的满意率达到或超过85%。   2、提交材料   县级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市级复核的函(加盖县级政府公章);   ②县级自查报告;   ③《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   ④公众满意度调查具体方案及结果报告;   ⑤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汇编。   纸质材料一式7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3、有关要求   ①《自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及有关政策、措施(《申报表》中的四个方面的内容都应该涵盖到);按照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办学条件达标认定的工作情况和认定结果;8项差异系数的计算方式及结果;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及结果;今后还需努力解决的问题。   建议:自查报告中的内容要有支持的材料,以便于市级复核、省级督导和国家认定,缺少支持材料的内容可能会不被认可。如: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这一项,可提供全县(市、区)的骨干教师名册,并标明每个人所得的“称号”和所在学校;同时提交全县(市、区)义务阶段学校名单,以便于核对。   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认定表的复印件可以作为自查报告的附件。   ③公众满意度调查具体方案及结果报告可以作为自查报告的附件。   4、申报时间   2012年的申报时间非常紧。县级应该在9月20日左右向市级申报,起码要向市级提出申报并上报除公众满意度调查的之外的所有材料,以便市级组织复核。最迟应该在9月25日之前完成所有材料的上报。   提示:准备2013年申报的时间也很紧。从2013年开始是5月底前市级就要向省里申报,以此推算,县级申报应该在春节之后就要完成,所以县级申报实际上在春节前就要完成大部分申报准备工作,从现在算起也只有4个多月的时间。敬请各地抓紧时间。 第四部分 市级复核   1、市级复核的内容   市级复核分两部分:材料审核和实地复核。   ①材料审核。主要是审核县级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如:能够佐证《申报表》中表Ⅳ的四个方面工作及政策的文件,在文件资料汇编中是否有);   二是《自查报告》内容是否覆盖了应该有的所有内容(如:《申报表》表Ⅳ的四个方面内容是否都有)。各得分项是否都具有支持材料以证明得分的有效性;   三是《申报表》是否符合要求(如:表Ⅰ的数据来源),所有该填的是否都填了,封面应该加盖公章的是否盖了;   四是小学和初中的8项指标综合差异系数是否达到要求。   ②实地复核。实地复核相当于一次验证性督导检查,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认定进行抽检;   二是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三是抽样进行公众满意度访谈调查。   2、复核要求   ①材料审核中,材料不规范、有弄虚作假的、8项指标综合差异系数不达标的都终止复核。对弄虚作假的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县级自查报告中的内容都应有相关支持材料,缺少支持材料的应要求及时补足,无法补足的应该扣减得分。   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进行抽检的学校数,约占县域学校的1/3—1/4;   ③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用省里的评分表进行评分,得分在85分及以上方算合格;   ④抽样进行公众满意度访谈调查的内容,可以直接使用省级问卷样卷中的内容。有效样本量不能少于30人(最好有40人以上),主要对象应该是最普通的群众(如:在非热点学校、农村学校门口询问接送孩子的家长)。   对随机访谈情况进行统计,与当地的调查结果进行对比,并将对比情况写入复核报告。   提示:仅在热点学校门口询问接送孩子的家长或仅在城区进行的调查,其结果将不被认可。   建议:由于今年申报的时间非常紧,市级复核不一定等县级申报后再开始。可以在县级自查过程中派人参加对学校的核查,独立填表认定;同时进行8项差异系数的计算,并与县级自己计算的数据进行核对。这样,待县级申报后只要进行对政府工作的督导和进行公众满意度抽样访谈即可。   3、复核报告   市级要出具对每个所辖申报县(市、区)的复核报告。主要内容与县级自查的四个方面相同,按四个方面分别叙述清楚复核情况及结果。抽查学校办学条件的认定表(每校一份)、对县级政府工作的评分表,抽样访谈的记录(每个访谈对象1份)都要作为复核报告的附件上报。 第五部分 市级申报   1、市级申报   市级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市教育局或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报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的申请函(可以将本市所辖县区的申报名单都列在一份函中);   ②市级复核报告(每县1份);   ③《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   ④县级公众满意度调查具体方案及结果报告;   ⑤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相关文件资料汇编。   纸质材料一式6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2、申报时间   2012年的市级申报应该在国庆节前,考虑到时间太紧,省里可以延期到10月8日截止。   从2013年开始,市级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5月底前。 第六部分 省级督导   省级督导分两部分:材料审核和实地督导   (一)材料审核:主要是审核材料的规范性和差异系数达标情况,具体要求与市级复核相同。   (二)实地督导:   1、人员组成   省级督导组每组5-7人。   具体分工:组长1人(参与政策和访谈),财务1人、政策1人、办学条件1-2人、访谈1-2人(办学条件和访谈可合作进行)。   2、督导程序和要求   ①、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专题汇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内容应简要,不超过半个小时;专题汇报后专家现场进行有关情况的询问,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   ②、分管政策情况的人员,重点查看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政策及其落实情况,核对表Ⅰ、表Ⅳ中的有关情况。   ③、分管财务的人员,重点核对表Ⅰ、表Ⅳ、表Ⅴ中财政投入和有关经费使用情况。   ④、分管访谈的人员,检查当地公众满意度调查的规范性及其结果统计情况;随机抽选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及其他群众,人数不低于30人(最好40人以上),按要求进行面谈,及时记载访谈情况。对随机访谈情况进行统计,与当地的调查结果进行对比。   ⑤、分管办学条件人员,从全县域随机抽选1/3左右的小学和初中学校进行实地察看。重点察看各学校的办学条件督导标准达成情况,并与县级自查情况进行核对。   ⑥、各督导组要按照格式撰写督导意见,总字数在1000字左右。督导中发现与自查情况(包括表格内容)不符的要逐条列出,能用数据的尽量用数据。因为是达标性督导,督导意见中无需赘述工作成绩,可在反馈时口头表述。   督导意见,组长要签字,填写督导结束那天的日期。   督导过程中的各项用表和记录,作为督导意见的附件全部交省督导室。   ⑦、意见反馈。督导结束时,督导组应向当地进行督导情况反馈。督导组全体人员参加。当地政府分管领导,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由组长代表全组进行反馈,其他人员可以补充。反馈的内容要紧扣督导内容和要求,把督导的情况尤其是未达标的情况如实进行简要反馈。   督导的结论不反馈,也不要向当地任何人透露。   3、时间安排   每个县(市、区)工作时间2天:   第一个半天:地方汇报、询问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和账目,访谈,实地察看学校;   第二、三个半天:实地察看学校(1/3—1/4的学校),查阅有关资料和账目,访谈,汇总情况;   第四个半天:简要反馈。   组长可视具体情况进行时间安排。   4、督导报告格式样本    (见附件三)   附件1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评定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定要点及等第 结论 一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体育活动场馆   1.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8㎡,初中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3㎡。   生均占地面积:小学达到或高于18㎡,初中达到或高于23㎡的为合格;小学低于18㎡在17㎡以上,初中低于23㎡在22㎡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生源30%以上的,小学不低于15㎡、初中不低于20㎡)的为基本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注:老城区的老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但近几年来政府采取措施已逐步提高生均占地面积的,可视为“基本合格”。   2.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4.5㎡。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小学达到或高于4.5㎡,初中达到或高于6㎡的为合格;小学低于4.5㎡在3.5㎡以上,初中低于6㎡在5㎡以上的为基本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有平整、适用的操场。小学生均活动面积不低于4㎡(含风雨操场);初中有不低于300米环形跑道及100米直道的田径场(老城区学校环形跑道最少不低于200米)。   小学生均体育活动面积达到或高于4㎡(含风雨操场),初中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及100米直道的田径场(老城区学校环形跑道不低于200米或有体育馆)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二   图书、仪器设备及实验室、专用教室   4. 教学仪器设备齐全。学校教育装备高于《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Ⅲ类)》。   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Ⅲ类)》的为合格;低于Ⅲ类但70%以上的装备达到Ⅲ类的为基本合格;达到Ⅲ类的装备不足70%的为不合格。   5.有图书资料及阅览室。   生均藏书量小学不少于20册、初中不少于30册。   藏书室和阅览室都有的为合格;缺少藏书室或阅览室之一的为基本合格;藏书室和阅览室均无的为不合格。   生均藏书量:小学达到或超过20册、初中达到或超过30册的为合格(不含数字图书);否则为不合格。   6.小学科学实验室至少1个;   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至少各1个。   小学有1个及以上科学实验室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各有1个及以上的为合格;只有2个实验室、生化合用1个实验室的为基本合格;只有1个实验室或没有实验室的为不合格   7. 有计算机网络教室。每百名学生不少于10台计算机。有音乐教室,初中有钢琴,小学有钢琴或电钢琴,均要配有音响设备、乐器等。有美术教室及教学器材、体育器材室及教学器材。音体美教学器材和设施能满足教学和体艺活动需要。   有网络教室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生均计算机台数,达到或高于0.1台的为合格,低于0.1台在0.08台以上的为基本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有音乐教室,初中有钢琴,小学有钢琴或电钢琴,并配有适量音响设备、乐器的为合格;有音乐教室、配琴但其他设备或乐器很少的为基本合格;没有音乐教室或没有配琴的为不合格。   有美术教室及教学器材的为合格;有教室但器材很少的为基本合格;没有教室或没有器材的为不合格。   有体育器材室且器材充足的为合格;有器材室但器材较少的为基本合格;没有器材室的为不合格。 三 办学规模、班额   8.学校办学规模适度,与办学条件相适应。原则上小学、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生源30%以上的学校,班额可适度放宽(10人以内)。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到生源30%的小学、初中,年级平均班额不超过50人的为合格;超过50人低于55人的为基本合格,超过55人的为不合格。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生源30%以上的学校,年级平均班额,不超过55人的为合格;超过55人不超过60人的为基本合格,超过60人的为不合格。 四 教师配备   9.教职工配备不低于省定编制标准,师生比小学不低于1:21,初中不低于1:16。   教职工配备,师生比小学高于或等于1:21,初中高于或等于1:16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0.教师学科结构能满足开齐开足规定课程教育教学需要。   教师配备能开齐开足所有规定应开课程的为合格;有1门应开课程难以开足的为基本合格;有1门及以上课程不开的为不合格。   11.专任教师均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比例适宜。小学、初中高一级学历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60%。每所学校都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小学、初中教师高一级学历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60%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学校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五 安全保障、生活设施   12. 配备安保人员,安全设施齐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   配备安保人员,安全设施齐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的为合格;配备安保人员,安全设施不全或学校安全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的为基本合格;没有安保人员或没有安全设施或没有安全保障体系的为不合格   13.食堂卫生并满足师生就餐需要,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有食堂的学校,食堂卫生并满足师生就餐需要,并向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的为合格;食堂卫生但不能满足需要,能向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的为基本合格。食堂不卫生或不能向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的为不合格。   没有食堂的学校,能向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的为合格;不能向学生免费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的为不合格。   14.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   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的为合格;厕所有水冲设施但规模偏小的为基本合格;没有水冲设施的为不合格。   15.寄宿生宿舍安全、卫生、够用,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每生一张床。   有寄宿生学校,宿舍安全、卫生、够用,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每生都有一张床的为合格;宿舍安全、卫生,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但比较拥挤,少量学生不能有一张床的为基本合格;宿舍不安全、不卫生,或缺少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或大部分学生不能有一张床的为不合格。 六 管理与质量   16.全面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有较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校风、教风和学风较好的为合格;校风、教风和学风较好,但各项制度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的为基本合格;校风、教风和学风不够好,或各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为不合格。   17.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学校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法违规行为。   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择校生低于10%的为合格;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择校生高于10%低于20%的为基本合格;学生不是免试就近入学或择校生高于20%的为不合格。   均衡编班的为合格,以各种名义非均衡编班的为不合格。   18.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各类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色鲜明,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丰富多彩。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各类课程(含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丰富多彩的为合格;能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各类课程能开齐但开不足或很少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为基本合格;各类课程开不齐的为不合格。   19.严格落实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正常。校园文化富有特色,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样。   落实每天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正常,学生社团活动丰富的为合格;落实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但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不够正常,学生社团活动不够丰富的为基本合格;没有落实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或没有开展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或基本没有学生社团活动(含兴趣小组)的为不合格。   20.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身体、心理健康,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80%以上的学生至少参加一个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   学生学业以按省里规定由学校组织的学科考试成绩为依据,合格率达95%及以上的为合格;合格率低于95%在90%级以上的为基本合格;合格率低于90%的为不合格。   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0%及以上的为合格;合格率低于90%在85%及以上的为基本合格;合格率低于85%的为不合格。   至少参加一个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的学生比例达到80%以上的为合格;不到80%在70%及以上的为基本合格;不足70%的为不合格 总体情况评价 及总体结论   说明:1、正在实施异地新建、老校改扩建工程及正在进行学校撤并等特殊情况的,其规划指标可用来测算认定学校的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体育活动场馆、教学仪器设备等。认定后2年内各项工程必须完成,否则撤销认定;   2、评定等第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   3、学校合格标准:31项的结论(等第)都是合格或基本合格的为合格;有30—29项的结论(等第)是合格或基本合格的为基本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附件二 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督导评分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要点及分值 得分 入学机会(20分)   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公办学校吸纳比例不低于70%。 5   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的1分,未纳入的0分。   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财政保障体系1分,未纳入的0分。   公办学校吸纳比例达到或超过70%的3分,低于70%在65%及以上的2分,低于65%在60%及以上的1分;低于60%的0分。   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4    已经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的2分,未建立的0分。   关爱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2分;是以政府为主导、没有社会各方面参与的1分;不是政府主导的0分。    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5%。 3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或超过85%的3分;未达到85%在80%及以上的2分;低于80%在75%及以上的1分;低于75%的0分。   4. 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已经达到70%以上的可每年持平)。 4    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的比例近三年逐步提高、并已经达到或超过70%(或三年比例持平、均在70%以上)的4分;比例近三年逐步提高,但比例低于70%在68%及以上的3分;比例近三年逐步提高,但比例低于68%在65%及以上的2分;比例近三年逐步提高,但比例低于65%在60%及以上的1分;比例近三年没有逐步提高或比例低于60%的0分。   5.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没有违法进行考试招生的现象。 4    全县域内适龄学生入学全部免试、公办学校学生全部就近入学4分;招生有进行考试(测试、面试等)现象的0分。 保障机制(25分)   1.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1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的1分;未建立的0分。    2. 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8    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的3分,未单列的0分。   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近3年全部做到的5分,2年做到的3分,1年做到的1分,3年均未做到的0分。   3.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了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6    有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计划(方案)并积极推进的2分,没有计划的0分。   有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并有效实施的2分,无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0分。   财政性教育经费明显向薄弱学校倾斜的2分,有倾斜但不明显的1分,没有倾斜的0分。   4.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级规定要求。 5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省定要求的5分,未达到的0分。   5.财政投入向农村学校倾斜。 5    财政投入,有明确向农村学校倾斜政策或有专项的5分;投入明显倾斜但没有明确政策或无专项的3分;投入有倾斜但不够明显、无政策或专项的1分;无政策、无专项、投入不明显的0分。 教师队伍(35分)   1.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 5    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全县域已全面实施的5分;未全面实施但大部分实施的2分;未实施的0分。   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师生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小学1:21,初中1:16)。 7    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所有学校的教师配备合理,音体美信息学科教师全都配备到位的3分;有学校教师配备结构明显不合理,音体美信息学科教师配备不到位的1分;音体美信息学科教师明显配备不到位的0分。   师生比,县域比例达到的4分;未达到的,小学或初中每增加1名学生扣1分,扣完为止。   3. 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每所学校都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8    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年度校长和教师的交流量达到10%及以上的5分;交流量低于10%的,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建立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并取得明显效果的2分;有制度但效果不够明显的1分;有制度但未实施或无制度的0分。   每所学校都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1分,有学校没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的0分。   4. 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县级和校本培训取得明显成效。 7   财政预算内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达到教师工资总额1.5%的4分;有专项但未达到1.5%在1%以上的2分;有专项,但在不足1%的1分;没有专项经费的0分。   县级和校本教师培训有完善的制度并取得明显成效3分;有制度但效果一般的1-2分;有制度但没有什么效果或没有制度的0分。   5.专任教师中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达到10%以上。 8    专任教师中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达到10%及以上的8分;骨干教师比例低于10%的,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质量与   管理   (20分)   1.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 3    所有的学校都按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的3分,大部分学校能开齐开足的2分,一半左右学校能开齐开足的1分,开齐开足的学校不到一半的0分。   2. 小学、初中巩固率不低于99%。 3    小学、初中在校生年巩固率达到99%的3分,未达到99%的0分。   3. 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及格率达到90%以上 3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小学、初中合格率均达到90%及以上的3分;小学、初中低于90%的,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4. 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 5   义务教育阶段没有重点校和重点班的3分,有重点校或有学校以各种名义分重点班、非重点班的0分。   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在招生人数10%以下的2分,在10%-15%之间的1分,有学校高于15%的0分。   5. 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3    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学生课外作业量和睡眠时间达到省定标准的3分,基本达到的1-2分,未达到的0分。   6.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 3   学生学业以按省里规定由学校组织的学科考试成绩为依据,合格率达到95%及以上的3分,未到达95%在90%及以上的2分,在90%以下85%及以上的1分,85%以下的0分。 总计   —— 100     说明:1、不涉及相关内容的县(市、区),相关内容项不扣分;    2、优质普通高中:具体学校由市级确定,每县(市、区)至少一所(不举办普通高中的区除外);   3、骨干教师: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正式评审认定的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   附件三   督导报告(格式样本) 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情况督导的报告   教育部:   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于2012年10月×日-10月×日,组织督导组对××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现将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义务教育概况   ××县现有×××万(常住)人口,小学××所、初中××所、九年一贯制学校××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所、完全中学××所;现有在校小学生×万人,初中生×万人;在职小学专任教师×××人、初中专任教师×××人。   二、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县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逐校逐校逐项进行县级自查,认定有××所小学、××所初中(按照要求已拆分)达到了合格学校标准,占全县总数小学的××%、初中的××%。   ×××市级在进行复核时,抽样实地检查了×××所小学、×××所初中。对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有××所小学、××所初中达到了合格学校标准,占抽样小学的××%、抽样初中的××%。   省级督导时,抽样实地检查了×××所小学、×××所初中。对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督导标准》,有××所小学、××所初中达到了合格学校标准,占抽样小学的××%、抽样初中的××%。   我们认为:××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情况符合教育部要求。   三、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资源配置均衡情况   据县级自查、市级复核和省级督导过程中,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资源配置均衡情况进行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进行测算,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为 %、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为 %,均达到了教育部的要求。   (对有未达到要求项的有关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四、县域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县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比较突出的方面有:   (紧密围绕21项中突出的方面进行精炼概述,不超过200字)   按照《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督导标准》,××县进行自查,得分为 分;×××市级复核,××县得分为 分;省级督导,××县得分为 分。得分均在85分以上,达到了教育部要求。(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督导的得分表见附件)    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按照《江苏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县自己还拟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见××县自查报告及附件),并委托 进行了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的样本量为×××人,结果为:满意度达到××%。   ×××市在××县进行复核时,抽样访谈调查了××人,满意度达到××%。   在对××县进行省级督导时,抽样访谈调查了××人,满意度达到××%。    三次公众满意度调查的情况表明,××县义务教育发展均衡情况得到了公众的(基本)认可。   综合上述各方面的情况,推荐××县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   说明:   1、督导组上交的督导报告要严格按照此格式撰写,反馈时的内容可以比督导报告的内容丰富、详实。   2、督导组上交的督导报告要提供电子版。end-->【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