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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教育教研网 瑶海教师研修社区 博客回眸 教研室简介 教研动态 教师联盟 特色平台 教育博客 互动教研 教学资源 当前位置:教研中心>>教育思考>>正文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 (教育部2013年8月21日征求意见稿) 编辑:长淮小学王丽 发布时间:2014-02-15 【大 中 小】【打印】 阅读次数:7   一、阳光入学。各地要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证书和考级证明。实行信息公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和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推行统一的网上报名招生。   二、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三、“零起点”教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四、不留作业。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积极与家长、社会资源单位联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   五、规范考试。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   六、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 七、一科一辅。教辅材料购买遵循“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八、严禁违规补课。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九、每天锻炼1小时。按照国家课程方案上好体育课。安排好课间操、眼保健操或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   十、强化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减负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学期公布督导报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加重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打印】【收藏】【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识字教学力求生活化 下一篇:立足课堂增实效 《给教师的建议》也是给自己的启示 蚌埠路第四小学期中教学工作安排 儿童素描画教学心得 传承中维新,科学构建语文教材体例 雷夫 艾斯奎斯庐阳行讲座实录 英语教学中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后进生” 让进取与奉献在平凡的工作中闪光 别错过一生中的“黄金阅读期” 雷夫.艾斯奎斯庐阳行讲座实录(转自庐阳教育网) 雷夫.艾斯奎斯庐阳行讲座实录 Copyright © 2012.瑶海教育教育体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瑶海区教育体育局信息中心,邮箱:lingyingdu@163.com 地址:全椒路与凤阳路交口往西(11中大门往西100米) 邮编:230011 电话:0551-64487427 传真:0551-64487427 皖ICP备06006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