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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桐梓教育网 当前时间: 贵州教育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 网站首页教育概况教育概况联系我们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教育资讯本地要闻学校信息省级动态视频新闻专题专栏政务公开行政许可通知公告文件发布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统计数据教育采购网上办事办事指南常见问题局长信箱下载中心政策法规教育法规政策解读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教育管理教育科研远程教育招考信息中考招生高中招考普通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科技之窗图文风采园丁风采学生园地校园采风桐梓风情 天气预报: 当前时间:--> 您当前的位置:桐梓教育网>> 政务公开>> 规划计划>>正文内容 栏目导航 行政许可 通知公告 文件发布 人事信息 规划计划 统计数据 教育采购 通知公告 09-11桐梓县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报考总成绩册公示09-11桐梓县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拟录人员名单公示09-09桐梓县2013年公开选调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09-09桐梓县2013年公开选调教师笔试成绩公示09-04桐梓县教育科技局2013年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清…08-29桐梓县2013年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08-142013桐梓县特岗招聘第二阶段签约名单公示 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 文章来源:市人民政府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年01月22日 索引号 00950022-0/2014-027976 信息分类 教育/遵府发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有效日期 2014-01-21 名称 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号 遵府发〔2014〕4号 关键词 义务教育,教育 内容概述 相关信息 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3〕453号)精神,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努力缩小校际、城乡和区域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18年,比全省提前2年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形成办学条件标准化、经费投入法制化、师资配置专业化、教育管理精细化、办学特色品牌化格局。率先向教育现代化迈进。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学校布局。 按照“小学片区化、初中乡(镇)中心化、高中规模化、保留和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要求,各地结合区域城镇化发展实际统筹做好学校布局规划,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建立乡镇、学校、村(社)和学生家长等广泛参与的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避免因校点撤并带来新的上学难,杜绝学校撤并造成适龄儿童少年辍学。中心城区及县城所在地以消除“大班额”为重点,按照城区特别是中心城区教育资源“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要求,将因新的建设搬迁或企业改制等原因而闲置的教育资源全部用于举办义务教育。坚持以县为主,拓展教育资源,红花岗区、汇川区每年各建1-2所义务教育学校,市级统筹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两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其余县(市、区)根据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在区域内建设义务教育学校。 (二)推进标准化建设。 把学校标准化建设与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薄改工程、寄宿制工程、校安工程和重大教育建设项目实施结合起来,实施“千校达标”工程。2018年前规范建设一批标准化小学和4个平行班以上的标准化初中(其中小学700所以上,初中300所以上),确保2015年农村小学寄宿率达30%以上,初中达70%以上。标准化建设中重点落实学校建设、生均占地、生均校舍达标和内部设施设备器材、图书配备达标,校舍安全实现“全覆盖”,逐步完善数字化校园建设,加快建设塑胶运动场或跑道,打造特色文化学校。 (三)促进资源整合共享。 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教企结合”等模式,加大教育信息化经费投入,努力实现校园数字化。2015年,实现乡(镇)以上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60%以上中小学校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2018年,全市中小学校基本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努力做到人人会、人人用; 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数字校园”全覆盖。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按规定配齐配足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员工,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逐步优化教师队伍年龄和学科结构,特别是配齐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理顺学校管理体制,取消义务教育学校领导行政级别,着力培养一批爱教育、善管理、懂教学的新型化、年轻化、专业化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大力实施教育人才工程,市级每年安排1000万元培训经费,切实抓好名师队伍和教育科研队伍建设,打造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队伍。依托教育网络开辟“名校长工作室” “名师工作室”。“十二五”期间,培养省级名师20名,省级骨干教师150名,市级名师、名校长460名、市级骨干教师1000名,培养培训县级骨干教师5000名。推行集团化办学模式,支持名校办分校,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从2014年起,实施县域内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交流比例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10%?15%,将教师交流经历作为评选特级教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以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必要条件。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商市人社局制定。大力弘扬贵州教育精神,践行贵州教师誓词,引导广大教师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十不准》,强化师德考核,在教师职务评审、评优、评先中对师德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探索科学评价体系,规范教育教学程序,形成更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推行义务教育招生编班改革,坚持小学“就近、划片、免试、通知”和初中“就近、划片、免试、分配”原则,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实现随机配位、阳光编班、均衡编班。从根本上消除义务教育重点校和重点班,严格控制择校,有力推进教育公平。 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比例,到2015年达到60%;到2018年达到80%。市教育局配套出台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指导意见,各县(市、区)出台具体分配方案,保证改革平稳运行。建立完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不得给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把学科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考核教师和学校的唯一标准。 (六)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尽量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建立健全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学生入学专项档案和入学制度,杜绝无序择校行为。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进入寄宿制学校的需求,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齐专兼职心理教师。到2020年,力争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建成留守儿童之家。 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点、辅读班有机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到2015年,3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必须建特殊教育学校,不足30万人的办好特殊教育教学点和辅读班,保证特殊适龄儿童入学率达85%以上。从2014年起,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每年不低于600元/生,初中每年不低于1000元/生,所需资金从每年上级财政、教育部门下达和本级财政应安排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足额保障。加大特殊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培养残疾儿童生存和生活技能。 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做好孤儿教育工作,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保障适龄流浪儿童重返校园。进一步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七)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尊重学生个性为宗旨,以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重点加强中小学生养成教育。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开全、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满足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需求,着力提高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实践、创新能力,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一年级新生实现“零起点”开展教学,义务教育阶段少布置书面作业,适当安排一些体验性作业,保证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重视教学研究,把有效教研引向深入,促进课堂教学高效,实现“减负增效提质”目标。创建以书香活动、科技文化、善礼、善德、善书为主基调的一大批特色校园,整体提升全市学校文化品位,实现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精细化、特色化、科学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责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今后几年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制定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要。建立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联系学校制度,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具体规划、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和完善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足额按时拨付,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编制、人社部门负责及时核定教职工编制、职数,在教师补充、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对农村学校、教学点给予政策倾斜。 (二)加大教育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保障教育经费长效机制。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保证“三个增长”。确保国家和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比例不低于50%。市、县两级政府从土地出让收益中严格按规定计提教育资金。各地落实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额的3%,足额增收城市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2%足额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和超过4%,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学校安保人员、宿管人员、食堂工人工资,严禁挤占教育专项经费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县级政府将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学校标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塑胶运动场建设,以及教师培训和特殊教育等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全市统筹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区域间调剂,实行奖补和向边、贫、困地区特别是教育资源矛盾突出地区倾斜。 (三)建立责任制度,完善教育督导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建立督导责任制度,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专项督导评估。将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千校达标”工程纳入校长任期目标和学校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从2014年起,市级统筹1000万元奖补资金,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每年教师节奖励范围,对义务教育发展先进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力,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地方,实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4年至2018年遵义市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分年度计划 时间 数量 完成县(市、区) 备注 2014年 3个 余庆县、仁怀市、凤冈县 2015年 3个 遵义县、习水县、道真县 2016年 3个 红花岗区、汇川区、湄潭县 2017年 2个 桐梓县、正安县 2018年 4个 务川县、绥阳县、赤水市、新蒲新区 【字体:小 大】【收藏】【打印文章】 上一篇:奋力实施“9+3”计划 强力推进“4+2”工程 全面推动桐梓教… 下一篇:没有了! 资源合作 隐私说明 联系我们 管理登陆 --> 资源合作 | 隐私说明 | 联系我们 | 后台登录 桐梓教育局 主办 贵州教育网 承建 贵州省教育厅 监制 黔ICP证 B2-203010 桐梓教育网&贵州教育网群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