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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以教育督导力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_河南省教育督导网 焦作市以教育督导力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09-12-29 11:22:40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 焦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黄晓羽 近年来,焦作市通过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促进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9年,焦作市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是河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 一、加大督政力度,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把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作为均衡发展的重点,在县域内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每年的教育督政中,焦作市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作为一个重点内容,通过督导,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绩: 2007年,解放区被评为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区;2008年,沁阳市被评为全省首批十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 1.出台《义务教育法》问责办法,强化督导机构权威。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更加有效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焦作市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出台了《焦作市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行为实施问责的办法》,《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单独或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市义务教育工作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对违反《义务教育法》行为进行调查、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这进一步加强了教育督导机构的权威,使得在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更加便捷、更加有效的修正和解决,为焦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强大制度保障。 2.增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权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首先是政府责任。焦作市每年的教育督政工作都把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检查各县级政府履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责的情况,并且在督政指标体系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权重不断增加。在今年的督政指标体系中,包括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制定与落实、经费保障、学校布局调整、薄弱学校改造、师资均衡等9项内容。除了将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合并为2009年教育督政指标体系的一个重要的一级指标单列一项外,另将其它一些重要指标融到督政指标体系的“规划落实”(占15分)“经费投入与使用”(占70分)“教师队伍建设”(占55分)等一级指标中,涉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分值共190分,占2009年教育督政总分54%。以此引导、督促各县级政府有效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公共财政保障水平。 3.创新督导评估方式,确保督政效果。一是对政府部门的评估实行现场提问、现场打分。汇报会上除听取县级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汇报以外,市督学对发改委、教育、财政、地税、人事、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就其教育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现场提问,由相应部门领导现场解答,既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又突出强调各单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职责和义务,有力促进区域教育事业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的形成。二是聘请外地会计师评估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增加评估技术含量,避免人情干扰,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估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有效,真正促进县级政府不断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三是聘请各县(市、区)教育局纪检书记轮流担任特约监督员,对督政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了督政工作过程及程序的公正,公平。四是督政打分当场密封,评估结果现场生成。督政结束后,召集各县(市、区)纪检书记、督导室主任及相关监察机构负责人,现场拆封打分表,各项打分直接输入预先设计好电脑统计程序,各县(市、区)的各项得分,当场生成,不能更改。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确保了督政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4.狠抓整改和结果运用。 整改工作决定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的实效性。焦作市每年专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整改台帐,采取暗访、回访和定期检查等形式,确保涉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每年的督政结果在焦作市主要媒体公布,作为对县级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且是焦作市千万元教育质量奖表彰的重要依据。深化结果运用,有效激励了各县级政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扩张督学广度,助推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 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让所有学生接受更加均衡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焦作市不断扩展督导触角,延伸督学广度,引导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不断缩小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教育教学水平差距。 1.确立发展性督导原则。 在对县市区三年一轮的办学水平抽评和对市直学校每年一次的评估工作中,焦作市以促进学校、管理者、师生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确立发展性督导原则,强化素质教育导向,着力教育公平保障,制定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等五个学制的办学水平评估方案,以评促管理,以评促规范,以评促发展,有效引导、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 2.实施素质教育质量监测。 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有助于从根本上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焦作市从2009年起,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公民素养、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水平、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习素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影响学生发展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内容,实施教育质量监测,建立起动态督导机制,及时发现学校管理中存在问题,有效指导学校管理,帮助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 3.建立督学责任区。 根据各县市区行政区地理位置和学校分布,焦作市将全市6县(市)5区及市直学校划分为4个市级督学责任区,选派四名市级督学作为各责任区的责任督学,负责安排所属责任区的市、县督学开展督导和调研活动,责任直接到校,实行无缝隙覆盖,构建起严密有效的督导网络,并重点对农村和薄弱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助推其内涵发展。 督学工作的有效开展,使全市范围内学校办学水差距逐渐缩小,呈现出均衡发展、齐头并进的好势头。 三、拓展专项督导深度,提升教育公平保障水平 针对群众反映义务教育中热点、难点问题,焦作市不断拓展专项督导的深度,多次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专项督导,强力解决老百姓关注的教育民生问题,努力推进教育公平。 近年来,焦作市重点实施了普通中小学招生、城区学校大班额、规范办学行为等专项督导。通过坚持不懈的连续督导,一是有效推动了普通高中“分配生”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招生秩序,较好遏制了择校现象,落实了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引导学生合理分布,有力促进薄弱学校的发展。二是各学校实现了均衡师资,均衡编班。杜绝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重点班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大班额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为每一个受教育者提供相对均衡的教育和发展机会。三是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特困家庭子女以及残疾儿童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入学的原则,做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零门槛,简化入学的各项手续,实现了进城务工子女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样的就学待遇。同时,促进了“中小学贫困学生救助金”、残障学生“零缴费”就读,“两免一补”等政策落实和“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等活动开展,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就学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有力维护了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