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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个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您当前所在位置:教育督导 -- 督导动态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个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3-10-21 17:09:55字体显示:[大] [中] [小]点击:   10月8日至13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和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经济开发区)五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在对5个申报区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进行的。   在五区检查期间,检查组共随机抽查学校28所,其中小学21所,初中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18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1781份,回收有效问卷1776份;采取多种形式随机访谈,并征求了公众意见。   检查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检查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符合的省级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4个A级指标,13个B级指标,48个C级指标。检查组重点核查了五区生师比、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专任教师资格达标率、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机比、生均图书册数、教学仪器设备配齐率等9项核心指标。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下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个区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doc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五个区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18至0.31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为0.16(详见下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个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实施办法中设置了45项指标,评估总分1000分,其中,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满分800分,须得680分以上(其中,17项国家指标分值为370分,必须达到315分及以上);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满分200分,必须达到200分。核查结果:五个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961至978分之间,达到了规定要求(详见下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个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五个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8%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通过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检查组还对五个区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检查组认为,五个区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创建教育强县作为一项“三位一体,逐步推进”的工作,进行统一的安排部署。同时,在三项工作中,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实现教育强县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全面推进。五区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把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工作摆在重要日程,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呈现出良好的工作态势。   (一)以规划为引领,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启动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印发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的意见》《自治区创建教育强县活动任务分解方案》等重要文件。先后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教育强县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制定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十年规划,明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   五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教育工作纳入了全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各区均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党、政一把手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和县级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形成了以区委为主导,政府为主体,人大、政协监督参与,教育行政、督导部门和学校为骨干,各部门共同努力,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高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   克拉玛依市四区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缩小城乡、区域教育水平差距,努力实现教育公平”的目标,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标准、无差别”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改扩建各中小学校,加速推进教育现代化。头屯河区明确提出“坚持教育优先投入、优先发展,有效整合教育资源,探索创新办学模式,推动学前教育便捷化、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优质化”的工作要求和发展目标。乌鲁木齐市和头屯河区两级政府在国家严格控制用地、建设用地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预留了46块教育发展用地,占地约2000亩,其中头屯河区6块。各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以均衡发展为主要任务,强化政府督导力度。五区领导高看教育,厚爱教育,经常深入教育部门和学校调研视察,破解难题,指导发展。   (二)以投入作保障,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重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2012年全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283.96亿元,较2011年增长23.6%,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11.45个百分点。按照国家政策和法律要求,自治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各级财政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五区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政策,坚持把教育经费纳入各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予以优先保障,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了资源调配优先考虑教育需要、项目安排优先考虑教育要求、公共资源优先向教育倾斜。2009-2012年,克拉玛依、独山子、白碱滩、乌尔禾、头屯河五区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投入分别为8.89亿元、5.9亿元、4.41亿元、0.33亿元、4.31亿元。今年以来,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又投入资金新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提升。克拉玛依市四区学校普遍建设了标准的室内风雨操场或体育馆、室外塑胶田径运动场,数字化校园建设不断完善,基本完成了新一轮中小学校园的新建和改扩建,教育资源配置得到极大优化,促进了基础教育事业的稳步、健康和均衡发展。克拉玛依市政府还在学生的校车、校服、寒暑假校外活动、学生的校内外基础和特长课程等方面安排专项经费,使全市青少年儿童能够快乐健康成长。头屯河区区委、区政府在抓好学校硬件建设的同时,要求绿化进校园,学校的生物园地、绿化面积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以能力素质提高为重点,整体优化教师队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攻坚工程常抓不懈。根据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先后于2003年、2007年、2012年启动了三次中小学教师核编工作,优化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置。近年来,自治区进一步采取双语教师“特岗”计划招聘、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各类教师和校长培训计划、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开展内地、疆内教师及大学生支教等措施,提高教师素质,促进师资的均衡配置。五区坚持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工作,建立师资队伍的长效机制、培养培训机制和交流结对帮扶机制。   一是打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名校长、名师队伍。通过“校长论坛”、外派研修、与疆内高校联手、与教育发达地区学校建立“手拉手”的培养方式和合理流动机制等形式,更新管理队伍和教师理念,提高了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骨干教师的培养、选拔和流动机制,成立名师工作室,努力形成本土化的专家团队。   二是不断加大教师队伍补充力度。各区每年在全国师范院校挑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并面向疆内外招聘骨干教师。克拉玛依市四区小学和初中的师生比在1:18.20至1:10.54之间,均高于自治区标准和平均水平。   三是建立教师交流机制。建立了师徒结对以及校际间交流制度,并对在相对薄弱学校任教的教师在骨干教师选拔、教师培训、福利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了适度倾斜政策。克拉玛依、独山子、白碱滩三区加大对师资相对缺乏的乌尔禾区的支援力度,促进整体的教师流动,使教师个人从单纯的“学校所有”变成“区管校用”,帮扶薄弱学校和薄弱区域提升教师水平。头屯河区出台了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方案,按照乌鲁木齐市统一安排,有序开展了区域内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四)以公平为理念,全面保障教育机会均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免杂费政策,并对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予以经费补助。五区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农牧民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保障体系、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体系、学生关爱资助体系,保障孩子们平等入学。   一是农牧民子女享受更好的教育资源,真正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克拉玛依区为第二小学投入3000万元兴建了学生公寓和食堂,将小拐乡农牧民学生全部接到该校住宿就读;乌尔禾区积极创造条件,把乌尔禾乡农牧民子女全部安排进入城市就学,配备校车专门接送孩子上下学,免除学生所有的教辅费用,学生享受每天10元的生活补助,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规定和指导意见。克拉玛依市四区共安排了1.3万余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头屯河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人口子女占该学段在校生的44.8%。白碱滩区将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纳入全区教育发展规划;独山子区通过新建或改扩建校舍、利用闲置教育资源改造、政府购买民办教育机构的服务、招聘教师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扩大教育资源,促进了教育公平,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头屯河区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三是高度关注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通过有效举措,保证残疾儿童少年和困难家庭的中小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克拉玛依市、头屯河区通过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社会捐助、随班就读等多种形式,有效保障了贫困家庭子女和残疾少年儿童就学。   (五)以管理为核心,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   五区深入推进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改革,促进中小学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   一是强化办学行为的规范管理。定期对学校的教学、收费、教材使用、评价考试、招生等行为开展综合检查,对阳光招生、阳光均衡编班、校园安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严抓“控辍保学”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按照“一校一章程”的要求,各区建立了社会、家长、学校组成的“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初步形成了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   二是重视特色学校建设。克拉玛依市四区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梯次推进的思路,在小学阶段实施“一校一品”,适当开设校本课程;初中阶段在“一校一品”的基础上,加大开设校本选修课力度;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办学个性和风格的高质量、现代化特色学校。其中“漫画教育”、“陶艺课程”、“慈孝文化”、“人生规划课程”等颇具特色。白碱滩区2010年被评为“自治区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先进县”,“戈壁油花”合唱艺术团的少儿歌曲于2013年经自治区推荐已上报中央文明委。   三是创新课堂教学改革新模式。按照“规范、精讲、善导、激趣、启智”课堂教学改革指导方针,建立了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课堂教学新模式,真正实现了从重视教学结果管理向重视教学过程管理的转变。克拉玛依区建立了“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形成了“名师工作团队”进行教学诊断的校本教研新机制,建设了学校教研组、学科中心教研组、市级教研组的三级校本教研网络。头屯河区将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特色学校打造联系起来,建立了提高类校本课程、综合素质类校本课程和个性特长类校本课程框架体系,累计开发校本课程52种。   (六)以少数民族双语教育为突破口,全面提升民族地区教育教学质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为一个多民族地区,在少数民族学生中开展双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点和难点。2010年中央新疆座谈会将双语教育提升为国家战略予以大力推进。2011年自治区颁布《少数民族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育发展规划(2010-2020年)》,积极推进双语教育的普及和发展。   五区高度重视双语教育工作,在推进双语教育方面,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成绩显著。截至目前,各区已基本完成了民汉合校,能够结合实际选择双语教学模式。克拉玛依区小学阶段全面推行了“模式二”教学,即除母语文外,其他课程均使用汉语言教学;独山子区形成了民汉学生统一编班,民汉同学科教师共同办公的新的管理模式;白碱滩区实行了“一同三统一”的教育教学管理措施,即民族教师与汉族教师同一目标,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乌尔禾区为少数民族孩子增设母语课程。头屯河区实行部分学科双语教学的模式,重视双语教学科研工作,实现民汉教育均衡发展、共同进步;头屯河区还建立了自治区、市、区教育教研机构对双语教育质量进行监测的机制,采取民汉教师同步全员培训,定期送培、短期民汉同步专题培训、在岗校本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双语教师素质,中小学双语教育质量逐年稳步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学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指标的校际差异仍然存在。随着大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和企业办学移交工作的完成,改扩建、新建学校增加,一些新建学校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内涵建设方面有待改善。   二是个别学校优质师资、校长均衡配置有待加强。在个别学校,教师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尤其是双语教师、中小学专职实验员、综合实践教师的短缺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同时,教师、校长交流少、交流比例低的现象仍然存在,教师流动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部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质量尚需提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和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仍然存在,需要从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方面多下功夫。   四、督导意见   一是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推进和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继续高位谋划教育发展,加大教育投入。继续发挥各级党委政府主导教育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各个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水平,提升教育部门和学校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内涵,营造和保持教育发展的良好态势。均衡发展是动态的,对已接受国家评估认定的县,要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提升均衡发展水平;未接受评估的县,要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标准,积极努力,尽快实现。   二是抓好师资力量的全面优化,进一步推动教师资源均衡发展。继续抓好师资队伍建设,促使师资力量全面优化。围绕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过硬、校际均衡的教师队伍进一步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落实优者从教、教者从优政策,促进师资力量全面优化;进一步加强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和关心教师的健康成长。为全疆义务教育优质高位均衡发展提供可靠的人力资源保障。   三是加强双语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继续深化课改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师德教育,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积极稳妥有效推进双语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抓好学校特色文化的推广和普及;继续完善中小学发展性评价机制,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进行监测和分析。进一步科学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13日) 【打印】【关闭】 推荐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