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FenBan.Net首页

BianBan.Net完美定义智能分班软件标杆

关于均衡编班的搜索

江苏省人民政府 中央政府门户省委省人大省政协 站内检索: 信息报送|公务邮箱登陆 |网站地图| 首页 走进江苏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民生问答 便民查询 简体中文繁体中文ENGLISH 南通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8-15  来源:南通市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本页添加收藏   为推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93号)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加快构建民生幸福城市的意见》(通委发〔2012〕1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实施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推进教育公平和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导向,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优化资源配置,提供更加优质的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的实施水平;加强质量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经过努力,确保我市如皋市于2012年建成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其他县(市、区)于2014年前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优先发展。将义务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突出地位,做到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优先安排,在财政投入中优先保障,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不断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县域统筹。坚持以县为主,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优化均衡发展推进机制,切实提高优质发展水平。   (三)坚持解决突出问题。找准并认真研究影响本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突出问题,通过科学规划、建章立制、阶段评估等方式,明确解决期限。积极引进社会监督,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四)坚持内涵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义务教育发展观,办好每所学校,发展好每个教师。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全面而充分的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相当。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36号)精神,大力推进区域教育一体化,基本消除县域内城乡、学校间的差距,努力做到校园环境一样美、教学设施一样全、公用经费一样多、教师素质一样好、管理水平一样高、学生个性一样得到发展、人民群众一样满意。   (二)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水平。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所有学校生师比、教师学历均达到省定标准。教师学科结构合理,满足课程教学需要。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每班40人、初中每班45人以下;小班化教学比例不断扩大,小学每班35人以下,初中每班40人以下。生均教学设备值大致相当,各类教学用房、生活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及图书配置达现代化标准。到2014年,80%的学校达到现代化建设标准。   (三)建立义务教育资源动态优化机制。积极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情况合理划分学区。新增教育经费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推进校际支援、合作机制建设,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形成制度,积极推进市域内义务教育资源整体优质均衡。   (四)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校内均衡编班,消除择校现象。按《南通市推进中考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合理安排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活动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健康第一的办学思想,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施“中考改革背景下学校办学实践项目建设工程”和“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努力提升学校自我约束能力和内涵发展水平。   (五)建立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以提高学校课程实施水平为重点,加快构建新型教研体系,努力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指导与促进机制。以提高教学的有效性为重点,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分析报告制度。完善政府对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评估考核体系,引导学校内涵发展,提高质量。2012年,形成一县一案的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县域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六)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的设施设备、师资配备、办学行为、内涵发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通过专题评估和个案分析的方法,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类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责成水平下降的地区限期整改。   四、实施步骤   除如皋市继续抓紧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外,其他县(市、区)的实施步骤是:   (一)制定方案(2012年8月前)   由县(市、区)政府根据《江苏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和本方案,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序进度,落实推进举措、保障措施。   (二)实施推进(2013年12月前)   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构建目标系统和保障系统,采取实质性措施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义务教育学校确立学校办学实践项目、形成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切实推进。   (三)中期评估(2014年6月前)   县(市、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结合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责任年度考核,进行综合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四)整改提高并接受省级评估(2014年12月前)   县(市、区)根据督导评估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接受省教育厅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组织程度,强化督导评估。各县(市、区)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实施工作。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加强督查指导,并列入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二)实行分类指导,鼓励改革创新。针对各地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层分类进行指导。强化过程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目标按期完成。注重理念先行和规划先行,以有利于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出发点,鼓励各地在办学标准、拨款机制、用人体制、学校管理、招生考试等方面大胆改革、探索创新。   (三)构建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中的创新成果、典型经验,使推进过程成为边探索、边总结、边推广、边提高的过程,使全市义务教育尽快实现优质均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需求。    推荐阅读: 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901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