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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规定 下学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 欢迎访问赣州教育网! 江西省教育厅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政务公开 机构设置公告公示文件通知政策法规组宣人事发展规划行政审批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师教高教学校安全教育督导语言文字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后勤产业学生资助部门预算关心下一代工作 教育新闻 本市教育上级动态县市教育学校新闻教育简报 教学管理 教育科研电化教育教育装备 招生考试 中考学考高考高招其他 苏区振兴 办事指南 学校风采 今天是:2014年03月04日 星期二 甲午年 二月初四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新闻 > 上级动态 >内容阅读:江西出台规定 下学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 江西出台规定 下学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22 9:09:23 点击数:324 责任编辑:Administrator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2013-11-21)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昨日,省教育厅印发了《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按照规定,我省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种名目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从201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各市、县(区)必须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合理设置招生范围),任何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都不得举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考试或变相考试,不得擅自附加条件作为选拔新生入学的依据。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高于10%的,要在2年内减少到10%以下;低于10%的要巩固并努力继续减少。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要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要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辖区内每所小学和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等,接受群众监督。  禁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在义务教育阶段分设重点校和非重点校,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种名目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要按照随机的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学校要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  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统一考试  《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学校减少家庭作业。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小学其他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  我省还规定,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教育质量监测不公布学生排名。  此外,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我省还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不得向班主任下达升学指标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班主任老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考试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禁止中小学教师违反规定授课、布置作业,禁止教师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校外办班。  我省要求各地严格教师师德考核,采取教师个人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钟和) 【打印】 【关闭本页】 上一篇: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下一篇:江西酝酿教师交流轮岗制 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 主办单位:江西省赣州市教育局 地址:赣州市市政中心南楼19楼 电话:0797-8391500 传真:0797-8391500 E-mail:gzsjyj1500@126.com 赣ICP备05015636号 技术支持:浩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