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FenBan.Net首页

BianBan.Net完美定义智能分班软件标杆

关于均衡编班的搜索

青神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的意见-青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中文简体 | 中文繁体 | 首页信息快递投资青神青神掠影图说青神网站导航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服务>>个人办事>>我要上学>>政策文件>>正文 青神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的意见 2012-08-21 14:34 青神县教育局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合理分配生源,促进全县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眉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眉教发〔2012〕7号),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就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划分招生范围依据 (一)法律依据 《新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二)政策依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四章第八条指出:“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眉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第二条指出:“切实保障学位供给,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创造条件。”第四条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划片招生”是落实“就近入学”法律规定的具体措施,是均衡配置生源的重要手段。“划片招生”就是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布局及学位供求状况划定每所学校招生服务区,学校严格按招生服务区范围实施招生。 二、划分招生范围原则 一是以学龄儿童分布实际情况的原则; 二是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三是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 四是以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的原则; 五是小学相对集中、初中逐步进城的原则。 三、划片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各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范围(见附件),已按《眉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规定,报经市教育局备案,调整后的划片招生范围从2012年秋季招收新生开始执行。 各初中、小学入学报名条件: 《眉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坚持户籍与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的入学原则,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安排学位,就近入学。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的,视为符合“两个一致”的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幼升小、小升初‘两个脱钩’”。 四、申请学位须提供的材料 (一)在县城学校申请学位应提供的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申请学位须提供如下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就读七年级(初一)的学生还应提供小学毕业证明;(4)户主不是父母的,还须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子女申请学位须提供以下材料:(1)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3)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等住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4)经商人员须出示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5)就读七年级的学生还应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二)在乡镇学校申请学位应提供的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招生管理 (一)严格控制班额 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合理确定班级规模,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举办重点班、特长班等。申请学位人数超过供给学位数时,优先安排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然后按户籍迁入时间、入住时间先后安排学位,仍然不能解决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供给学位数大于申请入学人数时,由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学位,优先安排在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居住的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南城中学、南门小学作为我县留守儿童寄宿制试点学校,在学位数有剩余的前提下,可面向全县招收有意向寄宿的留守儿童就读。 (二)借读与转学 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学生,因父母(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招生服务区迁移,到原学校就读路途较远,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借读或转学。在县内跨招生服务区借读或转学的,由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及教育局同意,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学。跨县迁移的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及教育局开具证明,经流入地学校及教育局同意,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学。非起始年级借读或转学的学生由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位供求状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班额严重超编的学校及班级不得接受借读或转学的学生。 六、招生程序 (一)教育局划分或调整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二)教育局编制并发布学校招生计划(供给学位数); (三)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 (四)学校接受学位申请并审核相关材料; (五)学校公示招生录取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新生报名入学,学校注册学籍; (七)学校向教育局报送招生结果与招生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宋玉娥、局党组书记杨宏为组长,副局长兰志祥、龚志平、局纪检组长许志涛为副组长,杨伟、艾伦、陈学锋、陈为、宋留平、宋占庭、曾云、林整运为成员的划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二)严肃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纪律规定。不准在学位申请材料审核时徇私舞弊;不准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准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准收取择校费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不准擅自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不准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按划定范围和入学条件招生;二是严格按招生日程安排招生;三是严禁超计划招生。 教育局将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目标考核。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扣减学校目标考核分、扣发校长绩效奖金等处理。 (三)加强宣传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各学校要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将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招生计划、当年招生日程、招生程序、申请学位应提供的材料、咨询电话等,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纸、会议宣讲、印发宣传资料,多渠道广泛宣传,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确保划片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学校招生录取结果要通过学校公示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二○一二年五月 附件 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小学) 学 校 划片招生范围(社区或行政村) 学道街小学(春苗小学) 青城镇文林、花园、凤阳、建华社区;白果乡坛罐窑村、甘家沟村、白云村、白庙村、官厅坝村、栗子村 实验小学 青城镇柳溪村、游滩村、五更桥村、盐关村、城东社区、王坝村 南城小学 (南门小学) 南城镇红桥村、兰沟村、百花村、白塔村、花桥村、沙河村、大兴村、竹艺街社区 瑞峰小学 瑞峰镇杨柳漕村、青杠坪村、黄桷村、中岩村、瑞峰场社区 汉阳学校 汉阳镇向阳村、上游村、小三峡村、新路村、汉阳社区 天池学校 瑞峰镇尖山村、天池村 瓮家小学 白果乡楼坊溪村、下瓮村、凤凰村、五嘉坝村 罗波学校 罗波乡西坝村、小溪村、宝镜村、新桥村、龙泉村、官斗山村、施家沟村 西龙小学 西龙镇光辉村、马漕寺村、江滩村、钟家山村、长池村、龙潭社区 观金学校 西龙镇万沟村、金花村、鹰台村、 桂花学校 西龙镇桂坪村、商家沟村、新农村 青竹小学 黑龙镇新平村、茅林村、青竹村、新光村、高墩村 黑龙小学 黑龙镇鸿化村、龙女村、肖坝村、桥楼村、季时坝村、曹庙村、建川社区、黑龙场社区 罗湾学校 白果乡胡坝村、福全坝村、罗湾村、何家山村、三清寺村 河坝子小学 河坝子镇杨店村、双龙村、安家坝村、黄莺岭村、玉蟾村、兴河社区 高台学校 高台乡诸葛村、麻柳村、傅塘村、南坝子村、百家池村 青神县英语实验学校 面向全县,自主招生 青神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初中) 学 校 划片招生范围(社区或行政村) 县初中 青城镇文林、花园、凤阳、建华社区;白果乡坛罐窑村、甘家沟村、白云村、白庙村、官厅坝村、栗子村 实验初中 青城镇柳溪村、游滩村、五更桥村、盐关村、城东社区、王坝村;瑞峰镇尖山村、天池村;西龙镇桂坪村、商家沟村、新农村;白果乡楼坊溪村、下瓮村、凤凰村、五嘉坝村;黑龙镇鸿化村、龙女村、肖坝村、桥楼村、季时坝村、曹庙村、建川社区、黑龙场社区 南城中学 南城镇红桥村、兰沟村、百花村、白塔村、花桥村、沙河村、大兴村;瑞峰镇尖山村、天池村;西龙镇桂坪村、商家沟村、新农村;白果乡楼坊溪村、下瓮村、凤凰村、五嘉坝村;黑龙镇鸿化村、龙女村、肖坝村、桥楼村、季时坝村、曹庙村、建川社区、黑龙场社区 瑞峰中学 瑞峰镇杨柳漕村、青杠坪村、黄桷村、中岩村、尖山村、天池村、瑞峰场社区 汉阳学校 汉阳镇向阳村、上游村、小三峡村、新路村、汉阳社区 罗波学校 罗波乡西坝村、小溪村、宝镜村、新桥村、龙泉村、官斗山村、施家沟村 西龙中学 西龙镇光辉村、马漕寺村、江滩村、钟家山村、长池村、桂坪村、商家沟村、新农村、龙潭社区 观金学校 西龙镇万沟村、金花村、鹰台村 青竹中学 黑龙镇新平村、茅林村、青竹村、新光村、高墩村、鸿化村、龙女村、肖坝村、桥楼村、季时坝村、曹庙村、、建川社区、黑龙场社区 罗湾学校 白果乡胡坝村、福全坝村、罗湾村、何家山村、三清寺村 河坝子中学 河坝子镇杨店村、双龙村、安家坝村、黄莺岭村、玉蟾村、兴河社区 高台学校 高台乡诸葛村、麻柳村、傅塘村、南坝子村、百家池村 景德初中 面向全县,自主招生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热点文章 关于我们 | 电子政务大厅管理 | 网站地图 | 数据统计 主办: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青神县政府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 蜀ICP备06019670号Copyright?2009 by 青神县党政信息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用IE8.0浏览器浏览本站效果会更好。联系电话:028-38816413 邮箱:scqsx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