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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评估 网站首页 评估院概况 评估项目 办事指南 评估系统 政策法规 资料荟萃 友情链接 2014年1月31日 站内搜索: 教育要闻 评建动态 资料荟萃 评估系统 评估文件 项目进展 最新文件 政策法规 下载材料 english version 我省向首批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的县(市、区)发送材料评审反馈报告 (2014-1-22   阅读:102次) 2010年,省政府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和发展示范区建设,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引领全省县(市、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了衡量各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从2013年起,我省开始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工作。受省教育厅委托,从2013年12月起,江苏省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组对2013年度申报的33个县、市、区(其中苏南26个、苏中6个、苏北1个)进行了材料评审,并委托省级社情民意调查机构同步进行了社会满意度调查。 材料评审专家组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和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及评估细则,审核了各县(市、区)提交的自评报告、常态数据、分项自评及关键数据、文件汇编和网上提供的佐证材料。同时,专家组参阅了《2013教育事业统计报表》、《201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2013年3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满意度调查数据、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资料以及教育厅人事、师资、学籍、教育督导、发展规划、体卫艺术、校舍安全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信息。每项指标的结果均经三人专家组集体研判,并由项目组复核、监审组审核,较为客观公正地反映了申报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从材料评审结果看, 33个县(市、区)平均得分为71.67。得分在80分以上的有5个县(市、区),最高得分为84.35;得分在70分段和60分段的各有14个县(市、区)。从此次满意度调查结果看,公众对学校的满意度平均值为72.2%,对政府的满意度平均值为70.1%,两项满意度在70%以上的县(市、区)共有20个,但均与省定标准(满意度达9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 材料评审结果和社会满意度调查情况表明,当前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需县(市、区)高度关注:一是部分县(市、区)政府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制度未健全、机制未创新、信息未公开,义务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未能有效破解;二是少数县(市、区)“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未能落实,教育经费统一保障等体系尚不健全;三是县(市、区)政府未认真组织现代化学校建设与评估,部分薄弱学校和大规模、大班额学校办学条件尚不达标;四是部分学校择校生比例超过10%且招生工作不规范, 初中巩固率和外来工子女公办学校就读率与标准有差距;五是部分县(市、区)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比例不达标,均衡编班缺乏应有的规范;六是校长、骨干教师流动缺乏制度性保障,流动率和工作成效不高;七是部分县(市、区)教育质量管理体系薄弱,城乡学校教科研水平、教育教学质量不均衡;八是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较少,学校文化建设和特色建设成效不明显。此外,部分县(市、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法规、建设指标、评估标准等宣传不力,社会满意度调查中“不了解”的受访群众达30%左右,群众满意度较低。 近日,经省教育厅同意,评估院向33个申报评估县(市、区)的人民政府及省辖市教育局发送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材料评审反馈报告》,内容包括《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材料评审结果》、《2013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供各有关县(市、区)整改参考。并要求有关县(市、区)针对专家材料评审意见进行逐项整改,于2014年3月底向省教育厅报送整改方案及整改报告(有关情况说明需附详实书证)。省教育厅将对整改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与材料评审意见、社会满意度调查情况一起作为遴选2014年现场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 主办单位: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邮政编码:210024  电话:025-83335264  传真:025-83335267 总访问量: 218026          技术支持: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