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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启事 今天是: 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欢迎您! OA系统登录 | 管理登录 首 页 运河教育 教育资讯 政策法规 组织人事 学校管理 教研教改 团队天地 教育督导 招生考试 体育工作 数字校园 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欢迎您! 教育概况 |办学目标 |机构设置 |学校风貌 |标志释意 教育动态 |校园传真 |特别关注 |主题活动 教育规章 |文件公告 工作动态 |党建工作 |干部队伍 |干部风采 机构编制 |师资建设 |教师资格 |档案管理 工作动态 |重要通知 |政策法规 |资料荟萃 |名校在线 最新通知 |教科研动态 |工作导航 |培训之窗 |学习交流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链线学校 |成长之星 |魅力活动 |团队论坛 政策法规 |督导动态 |通知公告 |督导研究 最新消息 |普通高考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普通中专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竞赛训练 |群体活动 直属学校 |三镇学校 运河教育网 >> 教育资讯 >> 特别关注 >> 正文 热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启事 发布时间:2013/9/10 作者: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查看次数:211 【大 中 小】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2013年8月21日征求意见稿)自8月22日至29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各界人士广泛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工作建议。我们在对这些意见建议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减负十条规定进行了修改。为体现尊重群众、尊重基层、尊重规律的精神,现将《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2013年9月4日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继续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并于9月18日前反馈。   制订《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只是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一个方面。近年来,教育部按照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明确责任、落到实处的思路采取了一些举措,如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材、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实施教师“国培计划”、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等。近期,我们还将出台小学升初中办法、中考改革意见、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意见、高考改革方案等。同时将进一步加大课程改革力度,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公众可继续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   xiaoguanchu@moe.edu.cn   2.自动传真:   010-66097346   010-66097809   3.邮递信件:   北京(100816),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学校管理处。   教育部   2013年9月5日 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 (2013年9月4日再次征求意见稿)   一、阳光入学。各地要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差距,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获奖证书和考级证明。实行信息公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公告、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推行网上报名招生。   二、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和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禁止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三、“零起点”教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四、减少作业。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要积极与家长互动,指导好学生的课外活动。   五、每天锻炼1小时。开足、上好体育课。安排好大课间活动或课间操、眼保健操,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   六、规范考试。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教育质量监测不公布学生成绩与排名。   七、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   八、一科一辅。每个学科可选择一种经省级有关部门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购买时遵循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推荐、推销其他教辅材料。   九、严禁违规补课。学校和教师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不得在节假日和双休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十、严加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对减负工作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每学期公布督导结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减负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并受理群众举报,严格责任追究。 上一篇文章: 习近平向全国广大教师致慰问信 下一篇文章: 梅永红市长第29个教师节祝辞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管理登录 运河教育网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清平巷14号 邮编:272000 电话:0537-2106131/2106189  传真:0537-2106100 Email: jnyhjyw@126.com 鲁ICP备11033306号 技术支持:济宁正德科技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