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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沈阳市政务公开服务网 --> 索 引 号: 210100004B40120120292 信息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有效期: 2012-12-05/2012-12-05 至 发文字号: 沈教发〔2012〕92号 关 键 词: 信息语种: 汉语 信息格式: TXT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 相关信息: 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推进校务公开,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沈阳实际,决定自2012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在普通高中实行均衡编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均衡编班的范围 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必须实行均衡编班,按成绩平均分班,不设重点班。 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重点高中及同批次录取学校均衡编班办法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重点高中及同批次录取学校均衡编班工作与中考录取同步进行,全市统一操作,一步到位。分班依据包括成绩、性别、生源(城乡、初中学校等)、考生类别(体育、艺术特长生)等要素。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据此事先向市招考办提出本校分班依据,市招考办根据学校的合理要求,通过录取系统实施分班,分班结果直接打印在录取通知书上,用大写英文字母区分班级组别,如A班、B班、C班等。录取工作结束后,分班结果的数据库,由市招考办报市教育局备案。开学后,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督查组将据此对分班情况进行检查。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合理、均衡配备各班级师资,安排好班主任和科任教师,选择适当时间,由学校组织,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个班级的班主任,同时将班级组别替换成实际班级名称。 三、其余学校均衡编班办法 其余学校均衡编班工作在学生报到后进行,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市教育局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各区县(市)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均衡编班方案,自主确定均衡编班的具体时间,均衡编班工作要集中一个地点,在同一个连续的时间段内,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可参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班依据自主确定分班依据,但不得了解学生文理倾向,更不得以文理倾向为依据进行分班。同一地区也可以制定统一的分班依据。 分班工作由当地监察部门、纠风部门实施监督,同时邀请行风监督员、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新闻媒体参与。各地区均衡编班具体时间通过新闻媒体、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 各地统一组织的均衡编班,实行全程录像。分班结果打印后,请教育行政部门、监察部门、纠风部门、行风监督员代表签字确认。 均衡编班工作结束当天,要将有教育行政部门、监察部门、纠风部门、行风监督员代表签字的分班结果在学校门前醒目位置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公示。同时,将分班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新学期开学后,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督察组将进行抽查。 四、相关要求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自行设计和研发均衡编班操作系统。 各地要高度重视均衡编班工作,严肃纪律,认真履职,取信于民,任何人不得更改分班结果。 请各区县以区为单位将本地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重点高中及同批次录取学校均衡编班的依据和班级数以书面形式,于7月10日前报市招考办和市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报送。 请各区县(市)教育局将本地区其余学校均衡编班的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于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2012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在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可以自行选择文理或艺体发展方向。学校可根据学生的意愿进行分类教学。如需重新编班,必须实行均衡编班,编班工作由各区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操作办法参照第三条。 联系人:市招考办中招处陈伟,联系电话,22700926;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安凯,联系电话,22711812。 附:1.沈阳市普通高中均衡编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沈阳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重点高中 及同批次录取学校名单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附件1: 沈阳市普通高中均衡编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苏文捷 市教育局局长 赵日刚 市委教科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振忠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恩 市委教科工委副书记、教科纪工委书记 沙 钢 市教育局副局长 倪 左 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长胜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晓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志民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何文扬 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富景荣 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白春生 市教育局副巡视员 赵仁君 市招生办主任 符泰民 市教育研究院院长 穆道欣 市教育研究院党委书记 成 员: 李彤洲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吕玉明 市委教科工委办公室主任 张贵军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处长 卢 娜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处长 韩铁军 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处长 刘铁牛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朝巍 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 赵香瑞 市教育局财务审计处处长 王朝伟 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 傅 丹 市教育局德育处处长 王玉鹏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张玉玲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霍 泓 市委教科工委宣传部部长 张树刚 市委教科工委监察处负责人 徐 岩 市教育局纠风办主任 肖 阳 市招办副主任 黄 艳 市教育研究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附件2: 沈阳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重点高中 及同批次录取学校名单 市直属学校 东北育才学校 沈阳市第二中学 沈阳市第二中学中加班(同批次) 沈阳市朝鲜族第一中学 沈阳市外国语学校 和平区 沈阳市第二十中学 沈阳市铁路实验中学 沈阳市回民中学 沈阳市东北中山中学 沈河区 沈阳市第27中学 沈阳市同泽高级中学 沈阳市同泽高中女中部(同批次) 沈阳市第九中学(同批次) 大东区 沈阳市第一中学 沈阳市第五中学 皇姑区 沈阳市第120中学 沈阳市第11中学 沈阳市第10中学 沈阳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民办) 铁西区 沈阳市第四中学 沈阳市第三十一中学 沈阳市洪庆中学(民办) 苏家屯区 沈阳市第三十中学 沈阳市青松中学(同批次) 东陵区(浑南新区) 沈阳市第五十一中学 沈北新区 沈阳市第83中学 沈阳市翔宇中学(民办) 于洪区 沈阳市第五十六中学 辽中县 辽中县第一高级中学 辽中县第二高级中学(同批次) 康平县 康平县高级中学 法库县 法库县高级中学 新民市 新民市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