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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学年全市初中学校新年级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网上服务 >> 公共服务 >> 教育服务 >> 教育政策 begin-->关于做好2013学年全市初中学校新年级均衡编班工作的通知end--> 发布日期:2013-07-1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begin-->余姚市教育局end-->字号:[ 大 中 小 ] begin-->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初中、高风中学、实验学校:   均衡编班是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和浙江省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指标之一,也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为更好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现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认真贯彻落实好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初中学校新年级编班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3学年全市初中学校新年级均衡编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初中学校应按国家《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校新年级均衡编班实施办法。新初一年级分班要求做到“学生均衡编排,师资均衡配置”(各小学学校生源、小学毕业生成绩以优秀、良好、一般三个层次均衡编到各班,班额做到基本均衡)。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不得以各种理由举办快慢班、特色班、重点班(以下简称快慢班)。   二、各校必须于8月25日前将均衡编班实施办法及具体编班结果在校内公示栏公布,接受上级检查和社会监督。同时,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8月25日至9月25日为初中新年级均衡编班核实期,各校要做好接受宁波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教育局人民政府督导室的抽查。   三、核实期间,市教育局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在教育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举报电话:62778812,62824540;投诉信箱:yyjf@yyedu.gov.cn),接受社会监督。凡接到举报的(包括上级批转的信访投诉件),市教育局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人员进行核查,一经查实,责成学校纠正,取消学校和学校班子有关成员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对性质严重、负面影响大,或纠正不力的学校,要追究学校责任人的直接责任,通报批评,直至调离学校领导岗位。同时,将削减该校初三毕业班省一级重点中学20%的定向招生名额。   希望各乡镇(街道)教辅室和责任区督学加强对所辖区初中学校的监督,提前介入,指导学校做好均衡编班工作。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均衡编班工作,自觉做好初中新生均衡编班工作,确保学生和家长满意,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O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end-->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隐私声明 | 网站帮助 | 网站荣誉 | 联系我们 Copyright@013 www.y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 承办:余姚市党政信息中心 浙ICP备05071308号 管理员信箱:web_masters@yy.gov.cn 联系电话:0574-62716368 地址:余姚市人民政府大楼(北兰江路1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