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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向首批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的县(市、区)发送材料评审反馈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主办 中文首页 | ENGLISH 今天是: 最新动态: 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系统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动态 > 直属单位 begin-->  我省向首批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的   县(市、区)发送材料评审反馈报告   近日,经省教育厅同意,评估院向33个申报评估县(市、区)的人民政府及省辖市教育局发送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材料评审反馈报告》,内容包括《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材料评审结果》、《2013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结果》、《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供各有关县(市、区)整改参考。   我省从2010年起率先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和发展示范区建设与评估工作。为了衡量近三年各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从2013年起组织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当年共有33个县、市、区(其中苏南26个、苏中6个、苏北1个)申报评估。省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组进行了材料评审,并委托省级社情民意调查机构同步进行了社会满意度调查。专家组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和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及评估细则,审核了各县(市、区)提交的自评材料、文件汇编和网上提供的佐证材料,同时查阅了《2013教育事业统计报表》、《201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2013年3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社会满意度调查数据、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资料以及教育厅人事、师资、学籍、教育督导、发展规划、体卫艺术、校舍安全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信息。经过专家组集体研判,并由项目组复核、监审组审核,形成了各申报县(市、区)材料评审的结果和意见。   从材料评审结果看,33个县(市、区)平均得分为71.67。得分在80分以上的有5个县(市、区),最高得分为84.35;得分在70分段和60分段的各有14个县(市、区)。失分的主要方面是部分县(市、区)政府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制度未健全、机制未创新、信息未公开,义务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未能有效破解,如“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未能落实,教育经费统一保障等体系尚不健全,部分薄弱学校和大规模、大班额学校办学条件尚不达标,部分学校择校生比例超过10%且招生工作不规范,均衡编班缺乏应有的规范,校长、骨干教师流动缺乏制度性保障,城乡学校教科研水平、教育教学质量不均衡,校本课程建设、学校文化建设和特色建设成效不明显。从此次满意度调查结果看,公众对学校的满意度平均值为72.2%,对政府的满意度平均值为70.1%,两项满意度在70%以上的县(市、区)共有20个,但均与省定标准(满意度达9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县(市、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相关法规、建设指标、评估标准等宣传不力,社会满意度调查中“不了解”的受访群众达30%左右,群众满意度较低。   省教育厅在反馈材料评审意见中,明确要求县(市、区)依据主要建设指标和评估标准,针对专家材料评审意见进行逐项整改,有关部门将对整改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与材料评审意见、社会满意度调查情况一起作为遴选2014年现场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 end-->发布日期:2014-01-22 16:34:55来源:begin-->评估院end-->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