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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廉政在线欢迎您! 江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城区初中招生方案的通知 江教〔2012〕44号 各相关初中、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初中招生秩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精神,市教育局制订了江山市2012年城区初中招生方案。经报“江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该方案下发,请各校认真遵照执行。 一、招生原则 学区划分不变 禁止择校收费 多余学额摇号 招生过程阳光 二、招生计划 学 校 2012年招生计划 备注 班级数 人数 江山二中 16 768 城北中学 14 672 城南中学 16 768 江山外国语学校 10 460 面向全市招生 实验中学 4 200 —1—面向全市招生 三、招生办法 2012年城区初中招生继续按“先民办、后公办”的顺序进行。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民办初中招生 1.招生原则:城区民办初中招生遵循“统一报名,志愿录取;不足全取,超额派位;有所倾斜,适度自主”的原则。 2.报名办法: 城区民办初中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形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5日至6日,规定时间以外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已在城区小学(含江东、天余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可提前到所就读小学领取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送交市教育局在相关民办初中内所设置的报名点;不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到志愿就读的民办初中报名,报名工作由城区初中招生自律委员会负责组织。 (3)报名材料: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4)报名要求:报名时,小学毕业生应认真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表,并选择1所民办初中作为就读志愿(多选无效),报名表须经家长和学生签字确认,并附上经报名点审核的户籍本复印件。 3.录取方式: (1)电脑派位:如果报名就读两所民办初中的人数均未超出招生计划数的,由民办初中全额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由教育局公开组织“电脑派位”,通过派位的形式录取招生计划数的60%(江外276人,实验中学120人)。剩余招生计划由民办初中按教育局规定组织自主招生。 (2)自主招生:两所民办初中可以就招生计划的40%(江外184人,实验中学80人)组织自主招生。但自主招生的时间必须在电脑派位完成之后;自主招生的对象必须为参加了统一报名,志愿填报相应学校而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小学毕业生;自主招生过程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包括书面考试和面试);自主招生的名额不得超过计划招生数的40%。 (3)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城区义务教育对象,由相应公办初中负责录取;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义务教育对象,不得再参加城区公办初中的入学报名。 (二)公办初中招生 1.招生原则:城区公办初中招生遵循“以校划拨,兼顾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 2.招生对象: 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尚未进入初中学校就读且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 (1)2012年4月30日前取得城区户籍或2011年8月31日前户籍挂靠到城区。“城区户籍”是指: ①具有县前、民声、西门、市心、东门、南门、安泰、城南、城北、江东、乌木山等11个社区的户籍;②具有天余、县前、孝子、达道、平棋、溪东等6个村的户籍;③桐岭社区中原属城南社区部分、周家青社区中原属城北社区部分的适龄对象;④郑村、和贤村老虎坞自然村、坳里村菊公底自然村等学校布局调整后应由天余小学负责安置的适龄少年。 (2)赵家初中、丰足初中两校布局调整后,原属两校招生对象的小学毕业生。 (3)何家山初中、清湖初中、碗窑初中等三校布局调整后,原属三校招生对象的小学毕业生。 在规定时间以后取得城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原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符合条件而未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挂靠户原则上由原户籍所在地相应公办初中负责安置。 3.招收范围: (1)江山二中: ①实验、城东、江东等3所小学具有城区户籍且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毕业生; ②城南、解放路2所小学未被民办初中录取且房产在“景星路以北-景星西路以北”范围内具有城区户籍的毕业生; ③相应区域内新迁入的城区初中义务教育对象。 (2)城北中学: ①中山、天余2所小学具有城区户籍且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毕业生; ②相应区域内新迁入的城区初中义务教育对象; ③原丰足初中、赵家初中招生区域内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 (3)城南中学: ①城南、解放路2所小学未被民办初中录取且房产在“景星路以南-景星西路以南”范围内具有城区户籍的毕业生; ②相应区域内新迁入的城区初中义务教育对象; ③原何家山初中、清湖初中、碗窑初中招生区域内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 如在报名后,各初中出现适龄对象较大幅度的不均衡,则由市教育局在报名后组织进行适当的调整。 4.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9日至20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适龄对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它初中就读)。 (2)报名地点:属江山二中招生范围的城区初中义务教育对象到江山二中报名;属城北中学招生范围的义务教育对象到城北中学报名;属城南中学招生范围的义务教育对象到城南中学报名;城南、解放路、文溪实验学校等3所小学毕业具有城区户籍的无房对象到虎山学区报名(城南小学内)。 (3)报名材料:报名时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文溪实验学校毕业生入学规定。文溪实验学校具有城区户籍的毕业生若未被城区民办初中录取的,可凭户籍、房产等证明材料到相应公办初中报名就读。 四、关于学额有空余的城区公办初中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相关事项 城区各公办初中在学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对象报名结束,并签发录取通知书后,在教育局核定班额内尚有多余学额的,由各校制定方案,自行组织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各校在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收报名时,可参考如下意见: 1.报名条件(以下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适龄对象在原户籍所在地确无监护条件。可要求监护人提供户口簿和适龄对象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出具的证明);江山市户籍以外的适龄对象的监护人还必须提供江山市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满1年(截止报名之日,下同)及以上的证明。 (2)适龄对象的监护人在江山市城区有固定的住所。可要求监护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租赁协议以及相关证明。 (3)适龄对象的监护人在江山市城区有稳定工作。可要求监护人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此类对象还需提供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凭证)或领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且正常营业满1年及以上。 2.招生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允许选取一所城区公办初中进行入学报名;当报名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学校可采取摇号的方法确定录取名单,并邀请人大、政协、纪委、教育等部门人员及已报名的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监督。 3.时间安排 各校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时间为6月16日—17日,摇号时间为6月21日,公示时间为6月21日—25日。 4.相关要求 (1)各校在教育局核定的班额内,如有多余学额,必须足额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 (2)各校不得将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与违规收费挂钩,不得借机收取报名费、择校费、捐资助学款等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物价部门核定的一切费用。 (3)各校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方案必须报教育局备案,并提前一周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监督。 五、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江山二中:4031505 联系人:刘老师 城北中学:4111277 联系人:姜老师 城南中学:4696882 联系人:范老师 江山外国语学校:4169601 联系人:金老师 实验中学:4119523 联系人:徐老师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4071614 联系人:徐老师 六、招生纪律 1.实行统一招生。城区初中招生报名坚持“统一组织、交叉监督”原则进行。所有需就读民办初中或到公办初中借读的学生,均须参加集中组织的统一报名;未参加统一报名而被相关学校私自录取(接收)的学生,将在学籍登记和今后就读省重点普通高中等方面受到限制。 2.坚持计划招生。各初中学校应严格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一律不得突破计划招生。严格实行学籍管理制度,教育局根据招生录取名单下达招生指令后,招生学校方可转入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注册获得学籍。未经教育局确认的招生名单,均不能注册获得学籍。 3.实施阳光招生。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信息、招生广告等均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公开,保持前后一致,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并于招生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各相关初中应根据相关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城区初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努力促进城区初中招生规范有序。 4.体现有序招生。未经录取学校书面同意,任何学校均不得自主录取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新生。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均不得在公办初中间跨校借读;确需跨校借读的,须理由充分,由家长书面提出,经双方学校签字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5.实施均衡编班。除允许城北中学、城南中学继续按照“一校两制”分类均衡编班外,其他各校均须随机均衡编班。新生编班工作均由城区初中招生自律委员会依据摸底考试成绩,按照“时间统一、标准一致、数额均等、相互监督”的原则,由电脑随机均衡编成相应数量的平行班。 6.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由教育局结合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政策解释。实施本招生办法的解释权属江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12年江山市城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 2.2012年江山市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报名表 3.2012年江山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表 4.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城区初中 招生 通知 抄送:江山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3日印发 —9—附件1: 报名编号: 2012年江山市城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 现就读小学(全称): 班级: 学籍主号(身份证号) 照片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民族 籍 贯 身体状况 家庭电话 家庭地址 父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获奖与荣誉 学 年 按学期填清楚,如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 五年级 六年级 其 他 特长 项 目 最多写两项,并写上最好成绩,如音乐、体育、美术、外语、写作 担任工作 学 期 如大队长、大队委员、中队长、班长等 五年级上 五年级下 六年级上 六年级下 填报志愿 民办初中志愿 承诺:我们已经了解本市民办初中招生的政策、方法和规定,如果被所填报的民办初中录取,我们将自愿放弃到本市其他公、民办初中报名就读。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注:1.请认真填写此表,并于5月5日至6日将本表交至教育局规定的报名点。 2.此表由学生及家长自己填写、签名确认。 —10—3.填报志愿栏只可单填报江山外国语学校、江山实验中学中的1所(多报无效)。4.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附件2: 报名编号: 2012年江山市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报名表 现就读小学(全称): 班级: 学籍主号(身份证号) 照片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民族 籍 贯 身体状况 家庭电话 房屋所有 权人姓名 共有人姓名 房屋所有 权证号 江房权证 字第 号 房产详细地 址 房屋性质 □自有房 □廉租房 □借用房 □租用其他房屋 □城区无房 父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获奖与荣誉 学 年 按学期填清楚,如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 五年级 六年级 其 他 特长 项 目 最多写两项,并写上最好成绩,如音乐、体育、美术、外语、写作 担任工作 学 期 如大队长、大队委员、中队长、班长等 五年级上 五年级下 六年级上 六年级下 审核人员意见 签名: 学校意见 注:1.请认真填写此表,并于5月19日至20日将本表交至负责安置的公办初中。 2.此表由学生及家长自己填写。 —11—3.报名时请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附件3: 2012年江山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报名表 预报名就读学校: 编号:_____字第  号 1 姓名 2 性别 3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照片 4户口所在地 5户主姓名 6城区固定住所类别 □自有房  □租用房屋 7居住地详细地址 8 监 护 人 称 呼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父 亲 母 亲 9报名时需提供条件 以下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适龄对象在原户籍所在地确无监护条件。可要求监护人提供户口簿和适龄对象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出具的证明);江山市户籍以外的适龄对象的监护人还必须提供江山市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满1年(截止报名之日,下同)及以上的证明。 2.适龄对象的监护人在江山市城区有固定的住所。可要求监护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租赁协议以及相关证明。 3.适龄对象的监护人在江山市城区有稳定工作。可要求监护人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此类对象还需提供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凭证)或领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且正常营业满1年及以上。 10 监护人承诺 本人承诺上述所填写内容真实,若有虚假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11审核人员意见 签名: 郑重提醒:填写本表前请认真阅读报名公告,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学区或各小学报名点。 —12—填表说明:1.本表编号由审核人员统一填写。1—10栏由城区学龄儿童的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第11栏由学校报名材料审核人员填写,工作人员必须在核实清楚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在各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上签署“情况属实、审核人×××”字样,并将相关材料作为附件订在报名表后面。2.第4、5栏填写以“户口簿”为准;第6、7栏填写以自有房或租用房屋为准;3.本表填写完成后,交所在学校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 附件4: 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 兹有学龄儿童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 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县(市、区) 镇(乡) 村,经核实,其法定监护人均在外经商或打工,户籍所在地确无人监护。 特此证明。 证明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户籍地:村(居委会)盖章 户籍地:乡镇政府(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3— [发布时间:2012-7-12 16:52:05] 中央纪委监察部 浙江廉政在线 衢州廉政经纬 江山政务网 柯城机关效能110 常山县机关效能110 衢江区机关效能110 开化县机关效能110 龙游县机关效能110 主办单位: 中共江山市纪委、监察局 技术支持及网络平台提供: 江山信息网[www.21js.COM] 网警备案号:3308811021  浙ICP备 05087070号 系统报障热线: 0570-4964375   E-Mail: webmaster@21js.com Copyright 2013-2017 21j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