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运城市党务公开网 ? 垣曲县 首页垣曲县首页要闻导读组织机构公开目录工作流程公开制度申请公开党的建设 党政直属机关 镇(街道) 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 村(社区)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 网上申请 书面申请 运城市党建网 运城市机关党建网 垣曲县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3-06-14 17:24 为依法做好我县2013 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完善招生制度,规范招生秩序,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坚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体现基础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条件和教育机会;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小元 副组长:蔡永峰 张 斌 关卫红 郭勃海 芦 伟 成 员:王海军 王 帆 王 鑫 王天云 裴苏亭 刘 瑜 王斌奇 燕冬生 张伍林 李小民 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确定专人负责。 三、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招生 凡年满3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就近到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入园。 (二)小学招生 1.凡年满6周岁( 2007年 8月 31日 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全部就近免试入学;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推迟到7周岁。 2.县直小学不得到各乡镇招生。在县城务工的农民工随迁子女,需在县城就读小学时,到逸夫小学、黄河路小学或中心小学就读。 3.招生范围 (1)县直小学招生范围 七一小学,招收居住在县城人民路以北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新建小学,招收居住在县城人民路以南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中心小学,招收中条职工子女及部分在县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 逸夫小学,招收城南学府苑、关家村、坡底村等附近的适龄儿童及部分在县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 黄河路小学,招收移民二区、晋海家属区、安窝村、赵家岭村等附近的适龄儿童及部分在县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 铜矿峪小学和篦子沟小学,分别招收所在地矿区等附近的适龄儿童。 (2)各农村小学的招生范围由所在中心校根据实际情况划分确定。 (三)初中招生 1.各初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划片、就近、分配”的原则进行招生。 2.各初中学校,严格按照教育局划定的招生范围和轨制进行招生。目前在县直小学就读的农民工子女,需在城区就读初中时,到移民初中或新城初中就读。 3.各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及轨制 学校名称 招生范围 小学六年级 毕业生人数 招生 轨制 责任人 垣曲初中 招收七一小学、新建小学、黄河路小学居住在县城的非农业户口的六年级毕业生 760 (非农业户口者 376 人) 10 安炜刚 张俊良 陈伟珍 移民初中 中心小学、铜矿峪小学、篦子沟小学及部分在县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 389 12 冯小宝 李海军 倪江雷 新城初中 逸夫小学、新城中心校、皋落中心校、长直中心校及部分在县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 459 10 张红梅 杨焕生 王双业 郭志刚 华峰初中 华峰中心校、陈堡中心校、王茅中心校 314 6 高 斌 王 炜 张华隆 古城初中 古城中心校、谭家中心校 190 4 车增红 任宗星 英言初中 英言中心校、蒲掌中心校 382 8 尚栓新 卫 华 同善初中 历山中心校 92 3 李元良 毛家初中 毛家中心校 59 2 王岩峰 银杏初中 根据学生志愿面向全县招生 (160) 4 城西初中 根据学生志愿面向全县招生 (160) 4 合 计 7所县直小学 12个中心校 2645 63 (四)普通高中招生 1.各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市、县教育局的组织下统一进行,并严格执行“限计划、限分数、限钱数、限时间”的四限政策。 2.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招生轨制 招生人数 垣曲中学 16 800 中条中学 14 700 星达中学 4 200 职业中学 16 800 合 计 50 2500 3.继续执行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垣曲中学60%的招生计划(480人)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但录取分数线必须控制在垣曲中学统招分数线50分以内。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校名称 分配名额 学校名称 分配名额 垣曲初中 130 英言初中 40 移民初中 87 同善初中 12 新城初中 73 毛家初中 3 华峰初中 30 银杏初中 40 古城初中 35 城西初中 30 合 计 480 4.继续实行初中复读生减少20分参加录取。 5.各普通高中招收的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以内;择校生的录取分数线必须控制在450分以上。 (五)民办学校招生 1.各民办学校要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面向全县招生。 2.各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基教股备案之后才能公布或广告。否则,所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六)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收5-18周岁未丧失基本生活能力、学习能力的聋哑,智障学生。 五、工作纪律 1、严格招生计划。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轨制、超班容量招生。幼儿小班每班不超过25人、中班每班不超过30人、大班每班不超过35人;小学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45人;初中、高中每班不得超过50人。各学校不得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2、实行阳光编班。各初中、小学要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全部实行电脑随机编班,并举行新生均衡编班仪式,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保证编班工作的公开与透明。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分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 3、加大督查力度。教育局纪检组、基教股等机关股室,要进一步加大招生工作明查暗访力度,依法依纪查处招生过程中有章不循、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协助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规范有序。 4、强化责任追究。各小学的招生任务,由所辖区的幼儿园园长负主要责任;各初中的招生任务,由所辖区的小学校长负主要责任,凡本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外流超过1%者,将严格追究小学校长及中心校校长的责任;各高中学校的招生任务,由各初中校长负主要责任,对今年中考各初中600分以上的学生,凡外流超过2%者,将严格追究初中学校校长的责任。县高考文化补习学校的招生任务,由各高中校长负责。今年高考成绩揭晓后,各高中校长要积极动员400分以上学生到我县补习学校复读。 5、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做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相关规定,为新生注册学籍,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凡违规招生,教育局一律不予注册。 五、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要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化解,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现役军人、烈士及全县教职工子女享受优先入学政策。凡在我县教育系统工作的干部及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支持并带头执行招生政策。 3.各学校要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增强学校自身竞争力,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跨越发展。今年中考各初中学校的优生率,一律以进入我县各高中学校的优生人数为准。 4.各级各类学校到教育局基教股审批、备案后方可招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关闭窗口】 浏览量: 00303694 位访问过网站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最佳分辨率1024*768 技术支持:大连倚天软件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中共运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