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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取消重点学校制度,使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让大多数少年儿童受到公平教育的建议 www.zhaoqing.gov.cn 首页 收藏 订阅 繁体版 Ennglish 手机版 首页 砚都肇庆 聚焦肇庆 服务肇庆 信息公开 网上办事 政民互动 百姓关注 人文肇庆 | 安居 乐业 畅游 富商 兴农   肇庆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 字体大小:大中小 浏览次数: --> 保护视力色: 案号 2007036 案类 提交人 李凤兰 日期 2012-03-27 案由 关于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取消重点学校制度,使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让大多数少年儿童受到公平教育的建议 内容   目前,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就是子女受教育的问题。在高考升学率的引导下,各地的教育系统为了业绩教育和升学率的提高,在不同程度上大办重点学校,甚至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教育阶段就办起了重点学校,直接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政策,这样的结果是:一方面造成重点学校生源拥挤,大量扩招,高价收费,资金浪费,教育质量难以保障,而普通学校,教育经费紧张,甚至连维持学校正常教学的开支都很困难,更为严重的是使教育失衡,扰乱了正常教学教育的秩序,致使多数少年儿童享受不到和诣社会的公平教育。   一、问题分析:使大多数青少年享受公平教育是国家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国家发展的希望。而在中小学基础教育阶段设立重点学校,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今天,非但没有积极作用,甚至会阻滞教育的发展。   设置重点中小学校,加剧了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平衡,使“择校热”愈演愈烈,其造成的结果是经费原本已经匮乏的学校,因资金困难,致使教师流失,设施落后,教育更加落后。   我市在教育的发展上,市委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也给予了很大的投入,现已经改造和扩建了一批危房校舍,在2007年还将采取八项措施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目前,我市肇庆中学、肇庆一中、第十六小学、第十五小学、实验小学等是我市的重点学校,这几所学校是肇庆学生和家长的向往,但除小学部能按地域划分入学外,大多数小学升初中的学生除成绩优异者或家庭能承担2-4万元“赞助费”的学生家庭外,大多数学生没有机会升入重点学校,这样的结果,加剧了教育的"贫富分化",同时教育的政绩工程,高价择校的现象助长了教育腐败的发展,也抑制了教育的公平化,对加强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二、建议:1、逐步取消和减少重点中学初中部和重点小学,控制重点学校办分校,将优质教育指标分配到各个学校中,执行《义务教育法》。   2、在非重点学校建设和投入上,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缩小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间的差距,逐步完成教育均衡化。   3、对重点学校扩招而收取的高价助学基金,由教育部门和财政相关部门统一掌握,拿出一定比例用于经费紧张的其他学校。   4、如有必要,重点学校的教师,可按一定的比例,按岗位、教学科目、职务等,分别与非重点中学,分期进行交流、互助,实现教育优质资源共享与教育公平化。   5、定期公布各学校经费的投入与考核结果,从政府的角度支持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减少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比较与差异,促进教育权利的平等化。 答复 肇教函〔2007〕5号    对肇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李凤兰等代表:   你们在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取消重点学校制度,使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让大多数少年儿童受到公平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重点校与非重点校问题。《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教育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设重点班或非重点班”。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得以多种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为此,我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要求,从未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冠名为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学校也没有开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2005年以前我们执行省教育厅的等级学校评估办法,曾在义务教育阶段中评定省一级学校,市一级学校,县一级学校,从2006年开始,全省已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省、市、县等级学校的评估。市民心目中的重点,是个别学校历年办学业绩突出,自然沉淀形成的社会看法和认同,因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分。   关于择校问题。由于目前学校的确存在办学条件、教学质量高低不同,优质学位不足,而学生基本是向往办学质量好的学校,导致出现择校现象(不符合地段入学条件,又强烈要求选择学校读书),面对社会和家长的择校压力,学校只好以扩大班额等办法招收部分择校生。择校家长愿意以捐资教育,增加教育投入方式取得学位是可以理解的。凡是捐助的资金,全部存入财政专户,并全部用于学校的改造和扩建。   为促进教育公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目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学校均衡发展工作。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教育发展现状,提出实施“教育均衡发展工程”,为加快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和谐肇庆建设作出了部署。总体目标:到2010年,努力做到校际办学水平大致相当,各类群体教育相对公平,各类教育协调优质发展,农村劳动力技能显著提高,全市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化,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协调共进,全市形成教育和谐发展的新局面。主要任务:①全面规范学校建设,缩小办学水平差距。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促使每一所中小学校都能按照法定的标准,拥有基本均等的物质条件和师资队伍条件,在基础教育领域形成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②全面改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C、D级危房。多渠道筹集资金1.5亿多元,力争今年内完成现有的义务教育学校40多万平方米C、D级危房改造。③加快城镇薄弱学校建设。对办学条件低于基本要求的城镇薄弱学校,实行限期整改,尽快使薄弱学校逐年减少。④推进农村中小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工程。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宿舍、学生饭堂、教师宿舍和厕所等生活设施条件。⑤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标准工程,以保证实验课正常开课的需要⑥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快市教育资源中心和教育专网的建设,充分发挥教育专网在教育信息发布、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作用,实现城乡学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全面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⑦加强校际交流。实施《肇庆市城乡学校教育联运计划》,建立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城乡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的帮扶制度,促进共同发展。⑧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做好优秀教师的支教工作。实行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等,加强薄弱学校教师提高。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反馈 首页 | 砚都肇庆 | 聚焦肇庆 | 信息公开 | 人文肇庆 | 安居 | 乐业 | 畅游 | 富商 | 兴农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免责声明主办:肇庆市人民政府 承办:肇庆市信息中心(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粤ICP备03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