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FenBan.Net首页

BianBan.Net完美定义智能分班软件标杆

关于均衡编班的搜索

海南规定中小学须均衡编班 禁设重点班--中国广播网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办 全球最大中文音频网络门户 民声论坛 中广邮箱 加入桌面 | 设为首页 | 天气预报 | 节目时间表 | 网站地图RSS定制 首页新闻 音频直播点播上传图站视频社区军事台湾娱乐博客教育汽车 地方分网广播联盟手机中广网央广手机台 频率 请选择 中国之声 经济之声 音乐之声 都市之声 中华之声 神州之声 华夏之声 民族之声 文艺之声 老年之声 藏语频率 娱乐广播 银河台 新闻中心 头条 | 要闻 | 央广·策 | 今日锐点 | 图站 | 调查 | 滚动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全新闻 海南规定中小学须均衡编班 禁设重点班 2011-08-30 14:47 来源:人民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8月30日消息 课程没开齐开足、随意更换教科书版本、学校或老师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谋利、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这些在我省部分中小学校不同程度存在,深受社会及学生家长诟病的做法,今后将受到严厉惩处。省教育厅今天下发通知,要求以抓“六严”为重点,进一步做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   这“六严”包括: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由各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招生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坚持“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妥善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公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以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格执行择校生限招生人数、限学业成绩、限收费标准的“三限”政策。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定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全部课程,坚决纠正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要严格执行法定的教学安排,确保学生在校的有效学习时间,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无偿为学生学习提供帮助,严禁有偿补课或变相有偿补课;要高度重视体育与健康、美术、音乐和综合实践课程的开设,突出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普通高中要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必选课程,不得过早对学生进行文理分科。  严格规范教学用书。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省教育厅每学期颁布的中小学教材用书目录中征订使用中小学教科书;教科书一经使用,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随意更换版本,不得在用书目录外编写、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学用书。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不得简单地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严禁学校、教研科组、年级组、教师通过征订教辅资料谋取利益。  严格规范编班行为。中小学校要一律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等资源,按有关规定控制好班额,保障每一个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普通高中确需开展创新实验的,需有完备的实验方案并报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收费行为,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禁止收取规定以外,与招生、特殊班级设置等相关的任何收费;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切实维护好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治理挂靠学籍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学籍空挂和虚假学籍;要切实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海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完成学生入学、异动等数据的更新和处理,确保学籍数据的准确和完整。  记者注意到,这“六严”中,部分要求以前也曾提出,但变相不执行或打擦边球者大有人在。此次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为使以上举措切实落到实处,还制订了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违反规定者将受到严厉惩处。省教育厅通过门户网站和各大媒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和投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省教育纪工委:65376180,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65230370。 责编:海量 分享到: 新浪微博 腾讯朋友 天涯社区 百度贴吧 猫扑推客 QQ空间 人人网 开心网 飞信 豆瓣 搜狐白社会 谷歌Buzz 更多 相关新闻 ·海南省规定中小学须均衡编班 禁设重点班 相关新闻 ·海南省规定中小学须均衡编班 禁设重点班 明星娱乐更多 80年代超美丽的封... 杨幂李恭已退央视... 高清图:王珞丹乖... 组图:Selina缓步... 高清组图更多 德国柏林:春日赏花 伦敦举办广场音乐... 科威特举行国际骆... 海清春日家居写真... 中央台简介 |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我要纠错 |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版权声明 通信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 中国广播网 邮编:100866 客服热线:010-86093114 400-668-0040 传真:010-63909751 E-mail:cn@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版权所有(C) 京ICP证09014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