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颁布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 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 今天是: 办 公 室 | 政策法规 | 发展规划 | 组织人事 | 学校党建 | 思想政治 | 维稳工作 | 教育财会 | 基础教育 | 职业教育 | 高等教育 | 师资管理 | 学生工作 | 体卫艺术 | 教育外事 审 计 处 | 机关党委 | 纪检监察 | 老 干 处 | 教育督导 | 学位管理 | 教育外资 | 财务核算 | 内初内高 | 招生考试 | 招考服务 | 自学考试 | 学业水平 | 教育出版 | 条件装备 实验中学 | 八一中学 | 双语教学 | 教育基金 | 电化教育 | 信息中心 | 教学研究 | 机关服务 委厅概况 | 委厅领导 | 领导讲话 | 收费汇总 | 教育要闻 | 地州动态 | 院校传真 | 场景式服务 领导信箱 | 官方微博 | 官方微博(维文) | 在线访谈 | 在线调查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依申请公开 | 人事任免 | 发展规划纲要 机关处室 | 直属事业单位 | 教育网站 当前位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 教育新闻 > 国内综合 江苏:颁布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 发布者:张民涛 时间:2012-03-23 江苏省日前颁布《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其中规定,每年15%左右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按规定在区域、城乡、校际流动,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10%,四星级普通高中70%以上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多举措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0年,江苏省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改革示范区建设,组织研制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据了解,此次颁布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包括5个一级指标、30个二级指标,围绕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均衡、骨干教师均衡配置并按比例流动、公办学校控制择校生比例、就近入学均衡编班、实施义务教育质量和学业负担监测评价、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据介绍,这一指标体系的设计力图引导地方政府深刻理解“义务”的内涵、在落实政府责任上下更大工夫,准确把握“优质”的标准、在实施素质教育上下更大工夫,始终坚持“均衡”的方向、在缩小办学差距上下更大工夫,不断强化“改革”的意识、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更大工夫,紧紧围绕“发展”的目标、在提升现代化水平上下更大工夫。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 收藏此页 | 打印此页 分享到: 站内地图 乘车路线 联系我们 新疆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制作并维护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 邮编:830049 新ICP备0500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