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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是三水农村户口在西南市区购房,小孩在三水第十一小学就读,当时已经缴交了借读费用,当时学校告知客户,小学时候缴交了借读费用,升中后就不用再缴交。客户的小孩升到三水第六中学就读,但校方要求客户缴交借读费用,并称除非可以出具父母的社保单与单位证明,否则借读费用不能退回。客户夫妇都是下岗工人,无法提供证明,且缴交了的借读费用没有任何单据. 答复:邓先生的小孩在三水西南十一小就读时所交的借读费,是小学阶段的借读费,不包括初中阶段。升上初中后现在西南六中就读,根据有关的政策,如果邓先生在西南城区所购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夫妇在城区有工作,并且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并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则可免收借读费。学校所收取的借读费,一律开具正式的收据,全部纳入财政统一管理。(三水区教育局答复) 4:投诉顺德大良实验小学乱收学生费用。1.学校以晚餐费用收取学生周六补习费用,但学生全部都是住宿生是统一交取晚餐费用的,学校要求家长交现金但没有任何的收据。2.学生还没有考试就要缴交下学期的学杂费用和3月份的伙食费。3.学生由1月21日正式放假,但伙食费用早已在10月份就缴交了1月份的伙食费用,多出的伙食费也没有归还。客户认为学校此行为对学生和家长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 答复:① “学校以晚餐费用收取学生周六补习费用,且没有收据”的问题。经调查,大良实验小学周六并没有安排补习。因为大良实验小学是一所民办的全寄宿学校,学校收取寄宿学生每月的伙食费和住宿费,只包括星期一到星期五的费用。本学期应家长的强烈要求,学校经研究同意:以自愿为原则,六年级学生星期日晚上可以选择回校复习功课。但是考虑到六年级学生年龄小,自控能力不强,学校只能安排老师到课室值班,另外学校还为每位学生提供夜餐一份,学校收取每生每学期200元费用,用于支付老师周日的加班补贴和学生的夜餐费。在收取费用之后,学校已经给每个班级发放了收据,由于个别班主任老师因为工作疏忽,没有及时把收据发给学生。对此,学校将作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并对因此造成家长的误解表示歉意。②关于“学校在期末考试前就收取了学生下学期的学杂费和三月份的伙食费”问题。大良实验小学是一所民办学校,根据民办学校办学的特殊性,同时也为了保证学校生源的稳定,维护民办学校的利益,顺德区教育局、顺德区物价局在 “关于顺德区大良实验小学2006—2007学年度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顺发改价[2006]号)时,同意学校学杂费可按学年收取。所以原则上实验小学的收费都是按学年收取,但是考虑部分家长经济承受问题,学校同意家长可以选择分学期交费。我们认为:对于民办学校来说,学校分期交费的做法已经充分考虑了家长的利益,在学期末要求家长交费其实也是保证学校自身利益的一种做法,是可以理解和支持的。但是“放假前就收取下学期3月份的伙食”存在不规范问题,已要求学校马上纠正。③关于“学校12月份就收取了07年1月份的膳食费用,而一月份学生21日就放假了。一月份膳食费中的剩余部分,学校没有退还”的问题。学校在12月份收取一月份的膳食费用时并不知道全市中小学生准确的放假时间,因此收取了全月的费用。接到区教育局的放寒假通知后,学校征求了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意见,为减少家长的麻烦,一月份膳食费用的剩余部分不作退还,将作为下学期学生的膳食费用。就此事,学校已及时发放了通知告知了全校家长,不同意此方案的家长,亦可以到学校总务处找财务人员办理退款手续。(顺德区教育局答复) 5:市教育局与电信局联手建立的校园通,每月要收取6元。客户认为信息费用过高,建议按照天气预报的收费金额,每月收取2元。 答复:市教育局没有与电信局联手建立校园通,但有些区和有些学校正在探索和尝试。随着我市教育现代化的发展,以互联网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为基础的“校园通”正逐步进入校园,它的确为学校、家庭乃至社会的配合提供了更为简便,高效交流平台,有利于完善学校的管理,使学校的教育活动更好地接受家长的监督。据了解,电信部门的“校园通”收费标准是经过相关物价部门审批的。对于群众认为价格过高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会积极与物价部门和电信部门进行磋商。(佛山市教育局答复) 6:客户在乐从佛山奥园附近购买了房屋,欲把小孩转到离家不远的中心小学就读,但教育局表示学位已满,将其小孩转到离家3公里外的小学就读,对此感到不满,望有关部门关注。 答复:由于城区学位比较紧张,乐从镇每年小学招生都必须按学区、学位数量进行分配的,并依据 “人户一致”的原则,如果有住房,户口也在学区内,学龄儿童可以按学区安排入学。但是如果“人户不一致”,如在佛山奥园附近买楼,达80平方米以上,属政策性借读,只能根据学位情况由镇教育组统筹安排。张先生的孩子中途转学插班,学位安排更困难,希望张先生理解。(顺德区教育局答复) 7:高明区杨和镇中心小学违反教育局的规定,收取60元的费用要求六年级的学生进行补习。 答复:据调查,杨和中心小学并没有利用寒假要求六年级学生回校补课。目前学校为了发展学生特长,仅组织了六年级45名学生回校参加电脑兴趣班。此兴趣班活动共10天,每生每天收费为4元,是经镇教育组、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同意开办,并严格按照“教师同意,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在开展活动前已印发书面调查通知,征得相关家长的签名同意。(高明区教育局答复) 8:高明三小6年级老师家访说学生成绩差,要求参加星期六补课,当时没有说是否要收费,现在上了两个月就发通知来要收30元/日,不合理。 答复:据调查,荷城三小坚持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本学期从一年级至六年级无论是在星期六、日还是节假日,都没有组织学生回校补课,更没有收取学生一分钱的补课费。同时,学校为了弄清来电所反映的:“六年级老师家访说学生成绩差,要求参加星期六补课,日收30元” 问题,学校分别召开了六年级语、数、英科任教师会议,并分别向教师和学生了解是否有这回事。经了解,并没有此事。为了更进一步弄清此事,校领导曾根据《民生直通车》上的联系电话与投诉这个问题的家长联系,分别在22日晚上6时至8时,23日早上7时至8时以及其他时间多次给梁先生打电话,但电话却一直没有人接听。(高明区教育局答复) 9:咨询幼儿园的书本费及托幼费教育局是否有统一规定。 答复:幼儿园的收费由物价局管理,根据上级收费管理政策的规定,幼儿园收费属备案收费,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可自定收费标准,报物价部门备案后公示收费,教育局不可能统一规定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幼儿园书本费属代收代支费用。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幼儿园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要结合幼儿的生活实际,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保教并重,注重过程,幼儿园的教育内容要结合幼儿的发展水平、经验和需要来确定,书本并不是确定教育内容的唯一依据,只是其中一种教育资源,是幼儿的阅读和操作材料之一,所以教育部门不统一幼儿园的教材,只提供经上级教育部门审定的教材选用书目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自主征订,因此每个幼儿园的书本费会有所不同。但如果幼儿园征订教材超过一套,加重家长负担,家长可请求当地教育部门责成幼儿园予以纠正。(佛山市教育局答复) 10:乐从明德小学下午给学生只上两节课,要上第三节课就要收取托管费,认为这是变相收费,咨询其合理性。 答复:根据顺德区发展计划局、顺德区教育局、顺德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区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精神,小学生在完成下午教学课程后至下午6时前,根据学生、家长的要求,可以在学校托管,需要托管的学生每月收费15元。所以明德小学收取托管学生托管费并无违规。(顺德区教育局答复) 11:咨询在佛山禅城区的外来子女,入学公办小学的条件和手续。 答复:在禅城区的外来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的条件:父母一方在禅城区内有合法的工作单位或合法经营的,并在区直小学招生范围内暂住时间满6个月以上(到报名时止)。需要提供的材料:1、户口簿、计生服务证;2、2006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暂住证;3、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4、暂住地居委会证明办理时间:07年一年级新生申请时间是2007年4月15日左右办理地点:暂住地居委所属小学(禅城区教育局答复) 12:南海桂城中校学生的饭餐均由同一间配餐中心发放,客户小孩就读初中,经常告诉家长在学校吃不饱,客户建议配餐中心供应足学生的饭量,不能让学生饿肚皮。 答复:经了解,配餐中心每日送餐除每人一份饭菜外,另外饭量不够的学生还可以添加白饭。(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13:客户在狮山有房产证,但就没有户口。其孩子是以普通生的资格就读,咨询分本地生,借读生,普通生的分别。 答复:狮山的邓小姐,已在狮山购买了130平方的商品住宅,但户口尚未迁入,根据佛山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一费制”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佛价[2006]99号)文件规定,其子女属政策性借读生,享有与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按本地生书杂费的标准收费,其标准学校有公示牌。(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14:客户的儿子原来在佛山市十中读初一,然后转学到惠州复读了一年。目前想回到佛山读初二,但佛山十中表示只能读初三,原因是按照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是没有留级政策,再鉴于学位有限的问题,所以只能这样。咨询要在该校读初二的办法。 答复: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粤教基〔1999〕14号)文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完成每学年学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随班升级,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安排学生留级。”以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再向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专用的《学生转学联系函》;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并开具同意接收回函;……”因此,苏先生反映的有关转学后就读哪个年级的问题上,我局是根据年级衔接的原则对学生就读年级进行安排。若该生(初中阶段)需要办理转学,可到我局基础教育股办理转学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可查询http://www.ccjy.cn),我们将结合文件的要求以及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安排。(禅城区教育局答复) 15:客户的儿子是九江儒林一小四年级的学生,中午在学校寄宿睡午觉,该学校收取每人每日1元看管费,咨询有关部门是否有这样的收费规定。 答复:经了解,该生是儒林一小四年级学生,中午在学校用膳并在学校午休睡觉,根据佛山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佛价[2004]19号)文件规定:在学校午休托管可收取托管费,我区也制定了午休收费标准,无床位每天每人1元,有床位提供每天每人2元。因此,学校收取其每天1元托管费符合上级有关收费政策。(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16:客户是三水的户口,刚在南海松岗购买了面积为78平方的房子。但客户的孩子要在南海读书就要购买面积为80平方的房子才可以免跨区费,咨询其解决办法。 答复:李先生的孩子在南海就读,属跨区就读,须交借读费。若要减免,按有关政策,除有购房面积80平方米的条件外,还有其它政策性借读生的条件,只有符合,才可减免。(三水区教育局答复) 17:据了解目前中小学规定免收学费,客户的儿子是九江儒林一小四年级的学生,而该学校不断发通知单要求缴纳补习费、书本费、课外学习书本费等,认为不合理。 答复:根据佛山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一费制”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佛价[2006]99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9月起,佛山市户籍的的学生按普通生标准减免杂费,只收书费、作业本费。因此,学校收取该生书费、作业本费合理。并未违反上级规定。致于要缴纳补习费,经了解是下午放学后的托管费。根据佛山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佛价[2004]19号)文件规定,需要在学校托管的,每生每月最高收费标准15元,但一学期收费不得超过75元。(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18:反映现时禅城区内学生晚自修及补课的时间过长,出成绩是否一定要晚自修及补课,目前学生在学校的时间太多,高三学生甚至连星期六、日都要上课,无形中减少学生自由发展的空间,对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还是弊。 答复:市民反映现在禅城区内学生晚自修及补课的时间过长的问题,是因当前高考制度改革尚未完善、优质学位未能满足群众需要、竞争激烈的客观原因所致,而大部分家长希望孩子能得到充分地学习辅导,尽可能地提高学习成绩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对这个问题,教育部《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教基〔2006〕19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粤教基〔2004〕116号)、佛山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教育管理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意见〉的通知》(佛教基〔2005〕50号)、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都有明确而一致的规定。禅城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认真执行上述文件,先后进行了多次的中小学校学生课业负担的专项检查(最近一次是2006年11月),其中学生在校时间是必检内容。 我们认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很多,增加学习时间只是其中的一条途径,而将过多的时间用在学习文化课程上,对学生的全面发展是不利的。为此,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对如何抓好教学常规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出了明确指引,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教育管理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意见》对学生晚自修与补课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不得强制要求走读生回校晚自修”、“ 高三毕业班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学生补课”。 为此,我们要求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各级文件的规定,以自愿为原则,做好晚自修等工作;而家长也可以根据自己及学生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学校举办的晚自修等活动。(禅城区教育局答复) 19:咨询是否可创办家庭式幼儿园(一个幼儿园三个班,每班一个老师、6至8个学生)及相关手续。 答复:不可以。创办幼儿园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设置标准,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佛山市教育局答复) 20:客户是底保户高三子女申请助学金,政府给的存折1月19日只收到600元。学校表示教育局手续比较繁锁,之前交纳的金额还没退回,咨询下学期的收费是否要正常交纳。 答复:如果下学期陈小姐家庭仍属低保家庭的,其小孩在开学后向学校提供低保证、户口本、家庭领取低保金的存折,可办理免交学杂费手续。根据我市、区有关的助学政策,禅城区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分两部分操作:一是在禅城区属学校就读的低保家庭学生书费、学杂费由就读学校免收;二是生活补助由区财政直接划入低保学生家庭领取低保金的存折。禅城区属学校是开设“入学绿色通道”,一律实行先入学后核实的助学措施,即低保家庭学生在禅城区属学校就读,只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先免交书(学杂)费。据了解,有小部分低保家庭学生未能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此出现学校在未接到区助学办的助学名单之前,有可能已进行扣费。今后,我们会继续加强督促学校做好该方面的工作。(禅城区教育局答复) 21:平洲高中高三的学生星期六日需要补课,但是学校没有为学生办理伙食。但平时正常的上课时间,饭钱是无论吃与不吃都要收钱,而且饭菜的质量很差。希望向有关部门反映,对该校进行监督改善。 答复:平洲高中高三学生星期六、日留在学校学习,但学校没有为学生办理伙食是因为学校为掌握用餐人数要求星期六、日用餐的学生要先报名后用餐,但几乎没几个学生报名,故学校没有开膳。平时学校先收一元白饭钱后用餐,无用膳的也不能退款。学校的理由是为了掌握用餐人数,避免浪费,所以如此操作,并收到较明显的效果。交了钱而无用膳的是极个别的现象。当然如此操作也欠一定的合理性,学校正寻求更合理的办法解决。伙食的质量学校认为是不错的,但由于众味难调,不可能照顾到每一个人的口味,个别不合口味的同学就觉得饭菜的质量不理想。(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22:客户女儿的户口在大良,今年升高中,考取到佛山二中石湾校区,客户觉得该学校太远了,所以靠关系把女儿送进乐从中学读书。但女儿的档案却在转校期间无故失踪,顺德教育局表示已经把档案转到禅城区,客户向佛山二中石湾校区与佛山二中咨询,但其都表示没有收到客户女儿的档案,想咨询怎样才得知档案所在地。 答复:收到霍先生的来电后,顺德区招生办立即根据电话资料与霍先生取得联系,了解其女儿霍嘉健转学的实际情况及其相关毕业资料,包括准考证号码、升学成绩、毕业学校等,然后组织专人对考生毕业档案的去向进行跟踪调查。 23日上午,区招生办经过调查,在大良教育组查找到了霍嘉健的档案(原因是禅城区学校只需要提供考生电子档案即可入学,故我区考生的纸质档案基本上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教育组内),然后马上通知了霍先生,让其放心,其女儿的档案会代其转至乐从中学。霍先生对我们的工作表示了感谢。(顺德区教育局答复) 23:九江镇儒林中学有快慢班,快班星期六日要上课,且夜晚要晚自修,慢班学生只要星期一至五上课,客户认为不合理,望有关部门跟进。 答复: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及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编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在去年12月制定了《南海区教育局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行政班级设置实行均衡编班,不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也不为分班而对学生进行学业测试。不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来电反映九江儒林中学分快慢班的问题,因现正进行期末考试,我局拟在期末考试后汇同九江教育组作进一步的调查,如确有违反规定的,将责令学校进行整改。(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24:客户的孩子被分配到和顺一中就读初一,孩子在校留舍时在宿舍休息时间及课堂与同学说话,被教师罚走读。结果家长和孩子都受罪,孩子被罚三天后已恢复留舍,但孩子对老师存在恐惧感,觉得校方的教育方式不正确。广州已实行一校配一名心理医生,希望佛山的院校都能仿效,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帮助。 答复:我区近几年正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一方面已在全区中小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另一方面正在组织在岗教师参加省的心理健康教育证书全员培训,目前全区教师中已有9000多名教师完成了培训,并领取了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证书。此外,我区也逐步在中小学配备专业心理健康教师,现已有56名专业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到一些学校。我局将把来电反映的情况反馈给学校,要求学校进一步改进教育方法,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25:反映荣山中学经常作考场使用,学生经常上不了课,导致要另外补习,而且要再缴纳补习费。客户的儿子于该学校就读高中,如此下去会影响升学率,希望有关部门关注。 答复:学校对作为考场问题已做了很多工作,尽量减少做考场的次数,即使要做考场也安排在星期六和星期天。但荣山中学作为国家级定点考场,每年的中考和高考均须作为我区主考场,承担区中考、高考任务,这是推卸不了的工作。为此,学校在做考场前后的周末都安排正常上课(没有收取补课费),以填补因做考场而影响的时间,可以说学校已尽了最大努力做好工作。(禅城区教育局答复) 26:客户的小孩户口是禅城区中心医院,距离佛山一小只有50米左右的路程,孩子在佛山一小就读却需要择校费2万元。学校表示因为地区不同,客户对此感到很不满。希望有关部门可以有个正面的回复。 答复:根据卜先生反映的问题来看,卜先生反映的应该是石湾镇街道属下的石湾一小,不是佛山一小。经调查,禅城区成立以来,石湾镇街道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招生范围是按新生户籍所在居委情况划分,石湾一小招生居委为榴苑社区居委,所有榴苑社区居委的新生为石湾一小招生范围。禅城区中心医院属三友岗社区居委,按地段应划为石湾三小招生范围。石湾镇街道的招生政策是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具体操作参照禅城区教育局《禅城区区直小学初中招生报名指引》的有关要求执行,不存在择校情况,更没有收取择校费行为。(禅城区教育局答复) 27:南海区的小学向外地学生收取办所费,但禅城区的小学就不用收,希望清楚了解两区间学校收费的差异。 答复:经调查了解,王先生反映我区个别学校向外地学生收取捐资助学费情况基本属实。捐资助学是在家长自愿的情况下,且不以学位挂钩,由家长将捐资款直接汇入南海区教育局开设的专用账户。(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28:客户的小孩在西南第九小学就读。在开学前学校以中介名开设了一个拼音兴趣班,收费230元共20节课左右,但负责执教的老师都是小学的老师;另外学校收取学生19元只发了两个校章和一条红领巾。客户怀疑都是学校的变相收费,咨询其合理性。 答复:吴先生反映的两种情况,分别回复如下:1、关于拼音兴趣班的问题。2006年8月中旬,区妇儿活动中心“明日之星”培训中心开设拼音兴趣班,上课地点借用三水西南九小的课室(学校免费提供)。该班是培训中心独立招生办班,并在该培训中心报名和收费,西南九小并没有参与办班。拼音兴趣班共招收学生80多人,来自各学校,上课教师也是由培训中心聘请,与西南九小无关。2、关于西南九小收取学生每人19元的问题。据了解,该校向一年级学生每人收取的19元,是准备组织一年级学生到三水森林公园进行烧烤活动,来回车费4元,活动经费15元。因本学期安排不下,故将该项活动改为下学期进行。学校就此事已向家长作了说明。至于学校所发的校章、红领巾不收费。(三水区教育局答复) 29:客户是外地人,现时在桂城西约雷岗公园附近开了一件士多店5年多时间,又在叠滘买了一间50平方左右的商品房,客户计生证各方面证件齐全,但客户没有将户口迁入桂城亦没有办理暂住证,现时客户有一小孩在幼儿园就读,今年下半年就要就读小学,客户咨询上述情况,小孩是就读西约小学还是叠滘小学,及是否要交赞助费。 答复:按佛价[2006]99号文件精神,如果当事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子女入读小学可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作为政策性借读生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当地的其中一所小学入读。捐助费的缴交是以自愿为原则的。(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30:咨询外来工的小孩在南海区就读小学,物价局和教育局规定的标准收费是多少。 答复:梁先生咨询外来工的小孩在南海区就读小学,其收费标准请到学校查看,学校有公示牌公示收费标准。(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31:客户的孙子就读于三水西南某学校,儿子是西南户口,孙子是外地农村户口。现在学校每个学期都要收取七百多元的借读费。咨询这样收取借读费的合理性。 答复:彭小姐的儿子是西南户口,孙子现就读于西南某学校。因为其孙子是外地农村户口,按收费政策是要收取借读费。如果该生符合政策性借读生的条件(可向就读学校查询),并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则可免收借读费。(三水区教育局答复) 32:客户的朋友已从大专院校毕业2年多现于大沥一间小学执教,朋友仍在进修本科课程。现咨询教师若要跨镇执教是否一定要有本科学历才能调动,调动的相关手续又是怎样的。 答复:除调入桂城外,跨镇调动的权限已下放到各镇、调入的条件由各镇分别制定,因此调到不同的镇或学校要求就不同,具体要求请咨询各镇教育组,区内调动的相关手续我区以文件形式规定,请到南海教育信息网上的人事科专栏中查询。(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33:据客户了解佛山市规定中小学放假时间:从本月21日开始,而南海区却规定2月2号才开始放假,咨询南海区学校推迟放假的原因。 答复:我区中小学生寒假放假时间是:小学从1月21日开始,初中从1月28日开始,高中从2月4日开始,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寒假都是到2月27日,2007年2月28日为新学期正式上课时间。我区中小学的放假时间只有初中的起始时间与佛山市的略有不同,其他都与佛山一样。我们是根据《广东省2006—2007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校历》作出这样的决定的,省教厅校历有这样一项说明:“全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小学38周,初中39周”。为了保证我区初中的教学时间,我区在去年12月22日就已下发了放假与期限考安排的通知,佛山市教育局在今年1月8日才下发放假通知,为了不打乱区内各学校已定出的教学安排,我区初中的放假时间比佛山的要求迟了几天,我区的做法原则上未违反《广东省2006—2007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校历》的规定。(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34:反映南海区的镇属教师与市属教师收入存在很大的差异;另外退休教师的慰问金比在职的教师少一半,觉得很不合理,望有关部门关注。 答复:关小姐反映我区镇属教师与区直教师收入存在很大差异情况基本属实。由于镇属的教育经费是区、镇两级负担,每年区财政按学生人数,按一定的比例核算教师数和教育经费,直接下拨到镇财政所,各镇根据本地的财力,制定教师的分配方案,所以各镇教师的收入和退休教师的慰问金分配各不相同,没有统一的分配标准。而区直学校的经费直接由区财政负担,财政按核编教师数按每人每年53200元的标准下拨到学校,作为人员包干经费,各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教师的分配方案。目前,由于区财力有限,对镇属学校教师暂时未纳入区财政统一标准发放收入,但区政府已加大力度逐渐提高镇属教师收入,缩小镇属与区直教师收入差距。2006年10月起,镇属教师每年每人增加津贴3000元,区直教师每年每人增加1200元。(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35:咨询父母双方都是失业下岗人员,子女就读中专办理免收一半学费的手续。 答复:根据《印发关于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助学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5]228号)精神,对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低保家庭学生,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基本收费标准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并补助生活费,标准为禅城、南海、顺德三区每人每年1200元,三水、高明两区每人每年800元。低保家庭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凭有效证明向所在镇(街道)扶贫助学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1)户口簿;(2)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3)最低生活保障进领取存折。由于来电人反映的具体情况并不清晰,并没有指出是否属于低保家庭,来电人可参照上述内容进一步道所在区教育局咨询。(佛山市教育局答复) 36:目前有些老师会动员学生晚上到老师家里进行辅导提前温习课业,客户认为老师这样对没有条件请家教的学生不公平,因一部分学生已经提前学习了课业,那他的上课压力就没有那么大了。建议教育局应提高老师的教育资质。 答复:陈小姐,你通过《民生直通车》热线反映的有关教师家教问题已收到,谢谢你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你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我们认为在职教师兼职家教不可取,也绝不提倡,但目前没有一个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我们通过从师德的角度进行教育和引导,希望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教学上,面向全体学生,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我们从2005年起加大了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如对校长、主任、班主任、大队辅导员进行了有计划的培训,建立了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2005年转发了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师德建设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师德建设,要强化师德教育,把师德教育作为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要因地因校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法,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造就一支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你所反映的情况如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有影响正常教学情况的,我们将严肃查处。(佛山市教育局答复) 37:顺德勒流勒北小学每年书本费100元,费用是经银行代扣,现收到学校发下的通知单称书本费超支17元,要求缴纳现金补交,客户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关注。”现第二次来电补充,由于学校放学时间早,很多家长都交付托管费让孩子在学校自习。但客户发现大部分时间都被老师利用上课,另外若由学生自习的时间,老师通常不在场看守。望引起教育部门注意,建议老师不要占用托管时间上课。 答复:见“2”问题的答复。 38:客户的孩子在佛山十中就读初三,在这个学期内学校曾共收取四次的费用,每次都以不同的名义收费,客户认为是变相收费,望有关部门跟进。 答复:经与钟先生电话联系,初步了解家长反映的有关收费问题,现我局正在调查核实中。(禅城区教育局答复) 39:客户是外地人员,现子女在民办小学学习,能转到公办小学的手续、资料和收费问题。但只有社保证明是否能转学校,转到禅城还是南海的学校呢?另外,咨询除通过电台以外,其他能咨询教育问题的途径。 答复:根据就近入学原则,请来电人就其目前居住地所属区域咨询禅城区教育局或南海区教育局。(佛山市教育局答复) 40:客户的小孩就读黄岐半岛小学一年级,在开散学礼时,老师当众奖励鸡翅给考试满分的小孩子吃,成绩差一点的学生就只能看着,客户认为老师这样的做法打击小孩子的心理,让小孩子认为老师看不起自己。 答复:来电反映的奖励方式确有不可取之处,我局通过大沥教育组要求学校改变鼓励方式,改进教育方法。(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41:投诉南海大沥沥北小学三年级的数学老师不批改作业,家长无法得知孩子的学习情况。该老师则以没有时间为理由回复家长,后来得知同年级其他班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希望有关部门跟进查处。 答复:来电反映情况属个别教师工作责任心的问题,已要求学校加强师德教育,进一步落实教学管理措施,定期检查教师完成工作情况。(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42:客户的孩子就读高明区某一小学(每个班50多个学生),认为一个老师不能细致照顾到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咨询教育局规定一个班的人数,以及超出规定人数的处理方法。 答复:根据省教厅《关于实施“五项工程”切实解决我省农村基础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的意见》(粤教基[2005]84号)和佛山市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佛府[2006]49号)的文件精神,到2010年义务教育阶段班额要逐步控制在小学46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即“五O班额”工程)。目前,我区小学平均班额为50.4人,荷城个别学校班额相对大些。相信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荷城街道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一定会很快得到解决。至于超出班额人数有没有处理的问题,目前上级还没有这方面的处理意见。(高明区教育局答复) 43:客户的侄女在和顺一中就读初三。此校的初三级分为快、中、慢班,而在慢班的执教老师的语言不标准,令到慢班的学生更听不懂,望有关部门关注。 答复:我局在去年12月制定了《南海区教育局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行政班级设置实行均衡编班,不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也不为分班而对学生进行学业测试。不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来电反映九江儒林中学分快慢班的问题,因现正进行期末考试,我局拟在新学期开始前后汇同里水教育组作进一步的调查,如确有违反规定的,将责令学校进行整改。(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44:反映客户小孩是惠景中学初二的学生,开学时老师认为全班的男生头发较长要求修剪,却不让学生回家修剪,而请外面的发型师,且收取7元/个,客户认为老师聘请的发型师只是把学生的头发作消微的修剪,且修剪效果较差,希望下学期开学时不要在出现这种情况。 答复:陈小姐所反映的关于学生修剪头发问题,据了解可能是对学校存在一些误解。在先后两次召开的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会议上,家长普遍要求学校严抓纪律,严抓仪表,认为中学生就应该像个中学生的样子。个别家长还提到,有时候小孩的头发比较长,或者发型稀奇古怪,也不听家长劝告,需要老师在这方面作出要求。后来,学校在三个年级的家长会上都跟家长明确了学校对学生仪表的要求,其中关于发型是这样规定的:男生的头发前不遮眼,后不过领,最好起发脚;女生,如果是长发就要整齐地扎起,短发要求前不遮眼,后不过领。男女生都不允许电发染发。为此,学校还特地发放了400余份调查问卷,征求家长对学校严抓仪表的意见,其中反对的只有0.9%,高达近97%的家长表示赞同,另有约2%的家长表示无所谓。在家长的大力支持下,学校在三个年级的学生大会上也向学生分别明确了学校的要求,并给予了修剪的时间。在后来德育处检查的过程中,学校发现个别学生没有按照学校的要求整理好仪表,便邀请了社区的发型师傅(也是学校的学生家长)到校为学生修剪。其中初二总共有20人左右(占学生总数4%左右)的人需要修剪头发。学校将此问题都一一向这些学生的家长进行了电话通告(极个别电话打不通),并征询家长是愿意带学生回去剪,还是在学校由学校请的发型师修剪?如果在学校剪,发型师要收取7元费用。电话打通的家长100%都认为在学校剪就行了,个别通知不到家长的学校也征得了学生的同意。所收取的7元为发型师傅的行为,与学校无关。(禅城区教育局答复) 45:咨询是否在当地买楼超过八十五方以上便可免收借读费,及办理借读费的条件。 答复:我市的借读生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非政策性借读生两种。在收费上,我市政策性借读生享有与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根据佛山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出的《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一费制”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佛价[2006]99号),政策性借读生的范围包括“在佛山市居住且购置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境内外人士的适龄子女”。另外,按照佛山市教育局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佛教考[2004]8号),符合上述条件的政策性借读生须提供“房产权证、监护人户口簿、暂住证”,具体的申请和确认由各区根据实际落实。(佛山市教育局答复) 46:平洲三中停电或停水的时候就会停止供应用餐,但学校照样收取用餐费,而一个学期出现此情况有十次左右。客户觉得很不合理,望有关部门跟进。 答复:经了解核实:平洲三中凡因故停膳都是定期结算把伙食费退还学生的,家长反映的情况可能是误解所致。(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47:客户孩子就读西樵镇官山第一小学,每天中午孩子都要在学校逗留。而学校方面却规定,在放学时段只要学生留校都必须收取一元。认为这样很不合理,望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答复:根据佛山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佛价[2004]19号)文件规定:在学校午休托管可收取托管费,我区也制定了午休收费标准,无床位每天每人1元,有床位提供每天每人2元。因此,学校收取其每天1元托管费符合上级有关收费政策。(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48:客户是外地人,其小孩就读九江儒林一小,客户是租屋居住并没有在九江购房,但已办理5-6年的暂住证,学校还是收取客户500元的借读费,咨询是否合理。 答复:根据杨小姐提供资料,其小孩不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她只是办理了暂住证,但没有说明在我区连续暂住5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生证明,并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学校就读的等几个条件。因此,学校收其小孩借读费是合理的。(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49:投诉桂城南师附小的伙食是由配餐公司提供的,但米饭经常是没煮熟的。因此学生根本就不能吃饱,而且收费偏高,家长们对此感到很大的不满。曾向学校反映过问题,但并没有得到改善。希望教育局可以跟进和查处这件事情。 答复:经了解:本学期初,配餐中心曾经因设备故障,米饭没煮熟透,接到师生反映的情况后,已采取措施杜绝了这种现象的发生。至于价格方面,配餐中心的餐费价格是按照实际成本,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制订,和其他自有食堂的学校的价格标准基本一致。(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50:客户的孩子是塘头的借读生,而客户在石湾有房子,咨询是否可以将孩子转到石湾就读以及其手续。 答复:石湾镇街道教育站根据本街道中、小学学位的实际情况,决定2007年招收春季插班生,石湾镇街道街办中小学,只办理街道办中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的学生。街道办中小学招生范围外户籍的学生暂不办理。(禅城区教育局答复) 51:反映平洲高中的老师对学生不尽责,但三山中学的老师又工作认真负责。同是南海区的学校却出现较大的区别,希望教育部门能了解学校师资问题。 答复:南海教育系统从89年开始试行聘任制,2001年和2004年聘任工作进一步深化,特别是2004年教师聘任期满后,我区通过教师双向选择和竞争上岗重新聘任教职工,对不胜任教师岗位工作的采取转岗等办法分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1999年后,我区开展了教师全员培训工作,培训中注重了师德和业务水平的培训,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提高,现在各中小学的师资质量是相对比较均衡的。(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52:客户的户口在平洲,在桂城购有一间20多方的房子,目前于桂城居住,咨询子女能否就读桂城区的学校。 答复:按有关文件精神,当事人的子女入读小学是要以户口为依据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地段就近入学。(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53:桂城中心小学自学生入学时,便开设了英语特色班,并一次性缴纳六年的培训费一万二千元。由于以自愿为原则,故当时没有缴纳。在开学时,学校再进行重新分班,虽然每学期都有一次家长会,但每次的负责人不是老师,而是老师指定的某位家长,如果其他家长有学习方面的问题都可以致电该家长来咨询。客户觉得十分不合理,该家长居然可以了解每位学生的在校情况。客户估计是由于当时没有缴纳培训费,故学校方面不太重视这些学生。每次致电老师办公室时,都是没人接听的。再加上家长不允许进校接送孩子,故很难与老师沟通。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 答复:据了解,桂城中心小学开展的是英语教学课题研究,在各个班都开展这项课题研究教学活动。学校家长会的目的是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家长会是可以多种形式的。据了解,桂城中心小学并不是每次家长会都由家长负责。学校成立了家长委员会,校长在家长会上告知家长,如果遇到不便于直接向学校反映的情况或要求,可向家长委员会成员反映,由家长委员会成员再转告学校,来电者可能把此项安排误解成向家长委员会成员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学校要求各教师公布办公电话和家庭电话,方便联系与沟通;因学校所地在地段较复杂,学校为保障安全,一般不让校外人员随意进校,但如果事先与学校的教师联系,随时都可进校与校长或教师面谈的。学校今后会进一步增加家庭与学校联系方式,继续做好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工作。(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54:反映郊边小学每个学期要求缴纳课后托管费,如不缴纳学生下午只上一节课就可放学,而缴纳课后托管费后,学校增加一节课且是正课,导致家长不得不缴纳,客户认为不合理,望有关部门跟进。 答复:郊边小学的课程设置是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设,没有随意增减课程,考虑到家长工作的实际情况,故应广大家长要求在完成每天下午授课计划后开设托管班,此事在家长会上已向广大家长征求意见,获得家长们的同意,并印发通知,托管活动本着自愿原则,没有硬性要求每个学生参加,收费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标准进行收取,托管课主要是辅导学生完成作业,没有进行新授课,至于不参加托管的学生则由家长接回家中。(禅城区教育局答复) 55:客户原来是张槎青海中学的教师,后来被调派勤工俭学,工作了20年到目前已退休,但只有中学二级退休,没有教师职称。曾经写信到禅城区教育局及市教育局反映,没有得到回复,希望有关部门跟进处理。 答复:对于抽调从事勤工俭学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问题,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中小学勤工俭学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89]9号)以及国家教委《全国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九五”期间发展规划要点》(教备[1997]9号)提到:教师被抽调从事勤工俭学工作的,可保留教师职务及待遇,并在评聘任职务时,考虑他们的工作特点和实绩,予以评聘。经了解,李先生是80年代初服从组织抽调从事勤工俭学工作,到2000年由于企业转制重回学校为止,学校一直按国家有关政策保留其教师编制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享受教师待遇,至于李先生在从事勤工俭学工作期间未能参加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是由于其学历、资历或专业技术工作没有达到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规定。李先生在2000年重回学校后由于各种原因未能继续从事教学工作(当职员),再加上学历方面的原因,因而到目前为止,都不具备参加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资格条件。对于此问题,原佛山市石湾区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曾多次给予答复,明确表明像此种情况是不具备评聘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2006年8月11日,我局组织人事股的工作人员也已两次电话与其联系并作解释。(禅城区教育局答复) 56:2006年9月份前高明沧江中学的性质都是民办公助的,但后来有家长在学校的公布栏上看到性质转为民营,咨询其学校的真实性质。 答复:沧江中学前身是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康大(高明)学校,原是利用社会资金办起来的民办小学,2003年因生源太少(2001年开办时97人、02年108人),在无法生存的情况下,高明教育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3年向银行贷款3500万元,将其收购过来,然后办成高明一中初中部。沧江中学由于是用非财政性经费建校,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教育局收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康大(高明)学校的批复》(明府复[2003]10号)精神,沧江中学性质属“国有民办,参照民办学校的机制进行运作”。其理由如下:①2003年9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一章第二条指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属于民办教育机构。②广东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劳动厅、科技厅、卫生厅、国土厅等七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广东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实施意见》(粤教规[2002]52号)提出:“鼓励公办与民办合作办学,积极探索公有民办、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多种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模式。”③中共佛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佛发[2001]19号)中提出:“在办学形式上,除民间投资办学外,积极探索以合作形式,建立公办民助或民办公助学校。依据学校公有,教育部门(校长)承办,经费自筹,办学自主的原则,进行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办学体制改革探索。”目前佛山市其他四区都有不少同类学校,如佛山华英中学、顺德一中初中部、三水中学附属初中、南海石门实验中学等,都是根据“四个有利于”精神进行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其中三水就有4所(三水中学附属初中、实验小学、西南中心小学、西南二中)都是实行民办公助运作。在学校性质上,除华英中学是国有民办外,其他区同类学校均为民办公助。这些学校都是通过向银行贷款,或向单位、个人集资而兴建的学校,需通过收取教育成本费来偿还贷款或集资款,而教师编制为公办,由财政发工资。由于沧江中学建校资金是非财政投入,教师是公办的,因而按照周边县区做法,将学校定性为“民办公助”。“民办”就是由高明教育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建校(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办教育),“公助”教师编制纳入公办教师管理,教师工资由区财政支付。由于我区财政收入有限,由政府财政投资办教育难以实现教育的优先、超前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改革办学体制,实行多种形式办学。“民办公助”办学模式起码减轻了政府资金投入建校。至于教师是公办编制,主要是从有利于学校的生存和持续发展考虑。若纯民办(即教师也是民办)性质,教师队伍不稳定,教育质量就难以保证,生源就可能流失,学校就难以生存(原华师康大学校就是最好的例子)。因此,目前各地大多数民办学校都是采取“民办公助”的做法,将教师纳入公办编制,以确保师资队伍的稳定,以利于学校的发展壮大。因此,高明区沧江中学从开办之日起就已经是民办公助性质,不存在从2006年秋才转为民营的问题。(高明区教育局答复) 57:反映郊边小学开办国际象棋兴趣班,并把兴趣班编入课程表,且要求缴纳50元的兴趣班费用,如不参加要扣学生的分数,客户认为兴趣班课程不应编入课程表,因如不缴纳,上课是学生只能在操场玩耍,对此学生影响不好,导致家长不得不缴纳,望有关部门跟进。 答复:郊边小学的国际象棋兴趣班是由岭南棋院在学校开设的兴趣班,从发动到收费是由棋院经手,完全按照自愿原则,不存在不参加要扣学生分数的现象,学校通过几年的训练发现开展棋类运动对发展学生智力有极大帮助,因此想把它作为学校的校本课程加以开发,对于没有参加训练的学生,学校有专人负责看管,由于学校方面考虑问题不够成熟,没有与家长及时沟通,故造成家长的误解。教育站已责令学校今后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办事,并与家长做好沟通,力求取得家长的大力配合。(禅城区教育局答复) 58:客户孩子是清远市阳山县七拱镇农业户口的,今年就读上沙口第十三小学。咨询2007年秋季外地生源能否减少借读费。 答复:我局在2006年3月出台了《关于新增加三种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通知》(禅教财〔2006〕5号),其中一种是“在我区连续暂住满5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指农业户口)子女,且该子女随父母在我区就读”,经审批符合有关条件的,与我区其他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一样,按普通生书(学)杂费标准缴费。若该家长认为自己符合条件,请于每学期开学后30天内向学校提交所需资料(申请所需提供资料请向就读学校咨询),经批准后,可按普通生标准收费。(禅城区教育局答复) 59:客户小孩在禅城某小学就读,家长开通“校园通”,每月收取6元的通讯费,但每月却只收到1-2条的短信并没有实质效用,咨询该费用是哪个部门批准收取。 答复:为了促进禅城区教育信息化的发展,向全区推出“家校通”服务,其宗旨是为全区的学校与家长提供一个便捷的沟通平台,把学生的学习成绩、评语、学校通知、考勤信息等发送给家长,让家长方便、快速了解学生的在校情况。“家校通”从2006年10月起陆续在禅城区部分学校进行试用,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开始扣费。目前家长接收短信量少,主要是因为该系统现处于起步阶段,部分学校教师对平台尚未熟悉所致,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应用力度。“家校通”服务的开通完全以家长自愿为原则,在家长确认后才正式开通,绝不强制开通。 “家校通”信息服务费通过信息接收方的家庭固定电话或银行帐号进行扣费,标准为每月6元,其定价原则由三方面决定:1、移动、联通及电信通道的短信成本;2、固定电话语音信箱的运作成本;3、互联网服务器的运作成本以及日常维护成本。信息发送方不再另行收取费用,短信的成本(6分/条)由家校通运营单位承担。(禅城区教育局答复) 60:买了房子还没有出房产证,小孩读书能不能享受到同样的优惠?教育部门怎样处理? 答复:我市的借读生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非政策性借读生两种。在收费上,我市政策性借读生享有与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待遇。根据佛山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出的《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一费制”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佛价[2006]99号),政策性借读生的范围包括“在佛山市居住且购置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境内外人士的适龄子女”。 另外,按照佛山市教育局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佛教考[2004]8号),符合上述条件的政策性借读生须提供“房产权证、监护人户口簿、暂住证”,具体的申请和确认由各区根据实际落实。(佛山市教育局答复) 61:小孩读书的学费一年比一年贵,为什么三水实验中学要收学费1680元? 答复:何先生反映其小孩在三水实验中学读书,学费一年比一年贵。三水实验中学是一所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其收费是严格按有关的标准执行,学费每学期1235元,住宿费每学期450元,合计每学期1685元。(三水区教育局答复) 62:小孩的学校没有饭堂,去年找配菜车间送饭,但今年取消了,要多少人才可以要求学校继续配餐? 答复:我市没有关于“多少人才可以要求学校继续配餐”的相关规定。详情可咨询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佛山市教育局答复) 63:建议学生的体检结果应该交给家长了解。 答复:多年来,我市各区学生保健所对中小学生进行体检后,均有发放《学生体检结果报告表》,表内含身高、体重、肺活量、视力、牙齿和营养等项目。有的学校将《学生体检结果报告表》连同《学期成绩报告书》交给学生转给家长;有的学校将《学生体检结果报告表》交给学生转给家长。为了对学生健康负责,对个别学生体检结果有怀疑的,会专门通知家长带学生去医院做进一步的检查,事后,学生保健所的医生还会做跟踪了解。为了能让学生家长及时收到《学生体检结果报告表》,各区学生保健所承诺:今后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提高专业水平,一切为了学生健康。(佛山市教育局答复) 64:儿子是平洲户口,在建新小学读6年级,想知道升初中分到哪个地段的学校? 答复:平洲现有平洲一中、平洲二中、平洲三中、平洲四中等4所初中,按地段划分入学范围。平洲户口在外地就读小学6年级的学生,回户籍地升读初中时,可5、6月间向桂城教育组咨询在何时、何地报名即可。(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65:同一个镇、不同村收赞助费,曾问教育局提供房产证就不收,但学校还是要收。 答复:来电人提供的情况不够清晰。我市的借读生收费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非政策性借读生两种标准,只可收取“借读费”,严禁学校收取“赞助费”。请来电人进一步咨询所在区教育局。(佛山市教育局答复) 66:南海西樵侨中初三分快慢班,客户认为不合理,望有关部门跟进。 答复:我区没有来电者所称的“西樵侨中”,暂时无法知道是哪所学校。我局在去年12月制定了《南海区教育局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行政班级设置实行均衡编班,不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也不为分班而对学生进行学业测试。不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如果有学校违反相关编班规定的,我们将会责令学校进行整改。(南海区教育局答复) 审核人员:system 复核时间:2012-08-01 【内容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首页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1997-2012 Foshan Municipal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 佛山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1997-2012 Wap网址:http://wap.foshan.gov.cn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制作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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